发起人出资不足的后果是什么?
一、发起人出资不足的后果是什么?
两种责任一是向公司补足出资;二是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若股东以非货币资产,应该非货币资产与公司章程所作定价有显著差别,该股东就应以货币出资弥补该差额,至于该股东对该差额的产生是否有过错在所不问。
如果出现了非货币资产出资不实的情形,即使该股东在公司成立后转让了其股份,他的补缴差额责任也不能免除。
即使该补缴差额的责任由转让方(原股东)与受让方(新股东)在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由受让方承担,该约定也不影响公司向原股东追究责任。
其他股东的连带补缴差额责任属于资本充实责任,所谓资本充实责任,是指为贯彻资本充实原则,由公司设立者共同承担的相互担保出资义务履行的民事责任。
二、股东出资不实,其他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是需要承担责任的,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1、补缴差额的责任
若股东以非货币资产,因该非货币资产与公司章程所作定价有显著差别,该股东就应以货币出资弥补该差额,至于该股东对该差额的产生是否有过错在所不问。
上述条款对承担该责任的股东作为明确的规定,即“交付该非货币出资的股东”,指的是在公司设立时以非货币财产作价认购了出资份额并应当履行该出资义务的投资者。因此,如果出现了非货币资产出资不实的情形,即使该股东在公司成立后转让了其股份,他的补缴差额责任也不能免除;即使该补缴差额的责任由转让方(原股东)与受让方(新股东)在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由受让方承担,该约定也不影响公司向原股东追究责任。
2、公司设立时其他股东的连带责任
在学理上,其他股东的连带补缴差额责任属于资本充实责任,所谓资本充实责任,是指为贯彻资本充实原则,由公司设立者共同承担的相互担保出资义务履行的民事责任。根据资本充实责任,在某些公司设立者违反出资义务或其他原因,致使公司资本不能按照章程缴足时,其他公司设立者承担连带的缴足义务并可以因此向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求偿。
根据公司规定,只要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就应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唯一条件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而无需考虑其他股东的主观过错。这种连带责任是法定的,不能通过股东之间的相互约定或股东大会决议排除。为了维持公司的资本,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这种责任分配也是合理的。
综上所述,发起人出资不足或出资不实,是需要承担责任的,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在商业活动股东出资不实不仅影响其他股东的利益更重要的是会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当股东有上述行为时,建议向董事会反映情况,若存在经济犯罪,应该及时向警方报案,以维护公司合法利益。
-
被告公司被吊销怎么办?
一、被告公司被吊销怎么办?被告公司被吊销的应当及时登记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做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它属于工商执法中的一项惩罚条款,只有企业或商铺触及到某些不合工商规定时,工商部才会执行吊销营业执照。...
-
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律师解析: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2、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为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的行为;4、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秩序和经济利益。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七...
-
公司财务负责人要承担哪些责任?
律师解析:公司财务负责人是指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公司财务负责人要承担如下责任:一、在公司财务主管的指导、监督下做好记帐付帐报帐工作。二、按照财务制度审核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建立并完善财务凭证。三...
-
解散公司诉讼费标准怎么计算
一、解散公司诉讼费标准怎么计算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