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小外贸企业融资问题有哪些
现如今我国市场上的中小外贸企业是非常多的,并且随着我国公司法开放了对公司设立的一些条件以后,中小企业更是如雨后春笋一般,不断的在市场经济体制当中发挥自己的作用。与此同时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中小企业在融资的时候,往往不是那么容易。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中小外贸企业融资问题有哪些?
2017年中小外贸企业融资问题有哪些?
(一)内部积累少。
主要指中小企业缺乏内部积累能力,内源融资不足。随着我国中小企业的不断成长、改革的推进及其内部分配体制的调整,企业可支配的财力逐渐增大,但真正用于生产发展的却很少。企业在利润分配中普遍存在着“重消费、轻积累”的短期化倾向,缺乏长期经营思想,自身积累意识淡薄,很少从企业发展角度自留资金来补充经营资金之不足。
(二)内部制度不规范。
在种子期、创建期、生存期,大多数中小企业的内部制度还不完善。初建时还没有管理经验,在外界产生的影响不足以很容易地得到资金。种子期企业就需要投入资金购买材料,在企业管理制度方面,需要一套合理的财务制度。在融资方面,企业缺乏正式的企业规划和融资规划,缺乏对企业自身的了解,过分追求短期目标,很少考虑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即便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对企业的项目感兴趣,当问及企业产品、市场、未来计划等问题时,难以提供出一份真实描述企业的文件,不能给投资者提供一份好的资金使用计划,影响了企业的融资能力。
(三)初建期资信度不高。
在创立和发展期,我国中小企业在信用方面存在很大问题。由于企业刚建不久,资金不充裕,在各方面也缺少经验。初建期,中小企业固定资产少,流动资产变化快,无形资产难以量化,经营规模小,流动资金少,难以形成较大的、稳定的现金流量,因而在需要融资以补充流动资金时,相关部门不得不怀疑其到期的偿债能力。这是导致银行难以放贷的主要原因之一,也很容易导致银企间较高的信息不对称,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和银行授信成本。
(四)金融体系方面。
随着改革的深入,银行对基层分支机构的信贷审批权集中到上级审批,部分银行甚至收到了一级分行。这样一来,中小企业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往往会受到一些阻碍。例如,在提出申请贷款到真正拿到贷款的时间加长,各项审批严格了,审批时间也变长了。同时,审批否决率大幅提高,使得企业都不愿意费尽周折去申请无结果的贷款,因而也无法激励管理者、信贷人员去开拓信贷市场,同时许多商业银行规定信贷员“谁贷款,谁负责”,即谁贷的款由谁负责催收,不能清收的由信贷员负责,对于按时收回本息和多发放有效贷款缺少奖励措施,而对出现的呆账、坏账对信贷员惩罚。由于内部激励机制的不完善,银行信贷管理人员为避免承担责任,基本放弃了那些风险大但有更高收益预期的项目,从而进一步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贷款。
(五)政府方面。
近年来,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实行“抓大放小”,商业银行实行“双优”、“双大”信贷战略,即集中有限资金,优先支持优势产业、优质客户和大企业、大项目,而对中小企业却没有具体的政策支持。虽然有《中小企业促进法》但也只是一个大的框架,没有具体扶持我国中小企业的优惠措施。国有大中型企业可以享受挂账停息、呆账准备等优惠政策,同时大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政府也会出面与银行进行调解和协商,而中小企业则无法享受同等待遇。
可以说,政府的政策和制度是中小企业生存的土壤,是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影响因素。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小企业融资缺乏法律的支持和保护,从政府的角度来讲,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立法是最为关键和重要的。信用法制不健全使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的经济行为缺乏刚性约束。针对中小企业,没有健全的信用担保体系的法律、法规,失信者认为有空可钻、有利可图,利益驱动又导致中小企业信用机制日益弱化,由失信走向无信,使守信者机会成本更高。
(六)市场信用担保体系方面。
由于种种原因,中小企业自身风险相对较高,沿用一般的信用评价体系,中小企业多为贷款风险较大的对象,而其贷款笔数多、金额小,银行很难针对其特点设计符合其要求的贷款。而规范的中介服务机构例如专门的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提供专门化的信用保证,一方面可降低银行贷款风险,一方面中小企业也可及时获得所需资金。而我国这样的中介机构严重不足,我国为中小企业担保的中介机构刚刚起步,且分布零散,没有形成体系,大多数担保服务机构规模较小、资金实力不强,无法发挥降低风险和转移风险的作用。
目前我国中小外贸企业在融资过程当中的主要问题包括中小外贸企业内部制度不够规范,另外初建期间的信用度也不够高。正是因为种种的条件限制,导致中小外贸企业在融资的时候,可以选择的融资渠道非常少。不过我国政府目前正在努力的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不断的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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