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的财产怎么处理,大竹县律师
导读:
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办法是协商,双方可以对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有无过错进行判决。
一、婚姻无效的财产怎么处理
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办法是协商。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 大竹县律师 大竹律师 大竹县律师事务所 大竹离婚律师
二、无效婚姻一方死亡的还可以申请吗
无效婚姻一方死亡的还可以申请。如果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法人情形,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婚姻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条 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三、人民法院如何判决婚姻无效
温馨提醒,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只要符合婚姻无效的情形,人民法院应以判决书的形式宣告婚姻无效,作出婚姻无效的判决。法院对无效婚姻的判决就会认定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大竹离婚律师 大竹交通事故律师
自始无效,是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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