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之後十五日內未提起行政訴訟後果
在對行政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時,此時可以向上一級主管機關申請進行行政複議。自然啟動行政複議程序需要書寫的行政複議申請書,而我國對行政複議的機關和具體行政複議的期限也是有嚴格要求的。一般超過規定期限申請行政複議的,此時不會再受理案件,不過此時沒有超過行政訴訟期限的,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行政複議15天內未起訴有什麼後果
根據規定對行政複議的決定不服可在規定期限內提起行政訴訟。此時要求在15天內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起訴,視為放棄訴訟權利。
因此,行政複議在規定的15天內沒有起訴,且不存在正當理由的話,那麼就會視為當事人放棄訴訟權利。
法律依據:
1、《行政複議法》
第十九條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複議機關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複議機關決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後超過行政複議期限不作答覆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決定書之日起或者行政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
行政行為多久後才可以行政複議
自行政機關做出行政行為,當事人知道該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提出行政複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
-
對於投標申請行政複議的規定內容包括什麼?
招標投標爭議的行政複議,是指招標投標的民事主體認為招標投標監督機構的行政行為違法,向行政機關提出要求重新處理的一種制度。(1)招標投標爭議行政複議的申請人和被申請人提出招標投標爭議行政複議的申請人,有可能是招標人、投標人,也有可能是被處罰的相關單位直...
-
被申請人應在收到行政複議申請承擔什麼責任?
被申請人應當在收到行政複議申請材料的相關規定,被申請人在行政複議中應承擔主要舉證責任。所謂主要舉證責任,具體體現為在行政複議中被申請人要對以下問題提供證據予以證明:1.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事實根據。在行政複議中,被申請人要對其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有...
-
被申請人在行政複議中應當履行的義務有必要執行嗎?
一、被申請人在行政複議中應當履行的義務有必要執行嗎?被申請人在行政複議中應當履行的義務有必要執行的。如果行政複議申請不被受理的話,應當在什麼樣的期限之內通知當事人。由於行政複議是對於公民權利的一種保障,也是對於行政部門權力的一種制約,所以在行政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