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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尋釁滋事拘留一般要多少天?

一、選舉尋釁滋事拘留一般要多少天?

選舉尋釁滋事拘留一般要多少天?

選舉尋釁滋事拘留主要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尋釁滋事是指行為人結夥鬥毆的、追逐、攔截他人的、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其他尋釁滋事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但是如果情節嚴重,構成尋釁滋事罪,即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破壞社會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則需要按照刑法處罰,就不是拘留那麼簡單了。

擴展資料:

刑法將尋釁滋事罪的客觀表現形式規定為四種: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尋釁滋事罪是從1979年刑法第160條規定的流氓罪中分解出來的一種罪。

1979年刑法第160條規定:“聚眾鬥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者進行其他流氓活動,破壞公共秩序,情節惡劣的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997年刑法對之作了分解,具體規定為四種犯罪:一是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二是聚眾淫亂罪;三是聚眾鬥毆罪;四是尋釁滋事罪。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對尋釁滋事罪進行了修改。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綜上所述,在選舉的過程中由於人羣會聚集在一起商議候選人的事情,所以因為意見不合而起衝突的可能性也是非常大的,所以當出現有人惡意惹事而導致尋釁滋事的發生,必然會將當事人進行拘留的處罰,而拘留的具體時間主要也是需要結合事實決定的,但是最多也會是半個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