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對大型羣眾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判刑標準?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舉辦大型羣眾性活動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應當立案。
本罪是結果犯,只有造成重大傷亡事故發生或其他嚴重後果的,才予以立案。
1、犯罪主體是對發生大型羣眾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2、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即行為人應該預見到自己在大型羣眾性活動中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可能會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因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雖然已經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從而造成危害結果發生;
3、犯罪客體是公眾活動場所的公共安全;
4、客觀方面是在舉辦大型的羣體性活動中,違反在公共場所的羣體性活動中相關的安全管理規定,沒有履行相關的注意、管理等義務,發生了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
申請舉辦羣眾性文化體育活動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對活動的具體內容、安全保衞措施承擔全部責任,並制訂安全保衞工作方案。另一種情形是,儘管行為人也實施了預防與消除安全隱患的行為,但是該行為不足以產生實質性影響,不能滿足法律對作為義務履行的要求,以至於必須被視為未履行的情況。
(2)結果。必須發生了重大傷亡事故或其他嚴重後果,重大傷亡事故,是指致使他人重傷、死亡,一般指死亡一人以上,或重傷三人以上的情況;其他嚴重後果,是指使公私財產,社會的公共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等情況。上述嚴重後果是構成本罪罪與非罪的界限,不存在該結果,不能成立犯罪。
(3)因果關係。重大傷亡事故或其他嚴重後果是由於違反安全管理規定不履行法定作為義務所引起的,二者之間具有因果關係。如果重大傷亡事故或其他嚴重後果是由於不可預測、不可控制的自然災害或其他意外事件造成的,與義務人的不作為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不應當讓義務人承擔刑事責任。
在舉辦活動的時候,相關主管人員應該是對安全問題以及相應的其他問題做出明確的計劃以及應對方式。如果發生安全事故之後,首先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那麼要對傷亡人員進行相應的賠償,其次要承擔事故發生的主要責任,進行刑事處罰。
-
打架拘留7天算犯罪記錄嗎
一、打架拘留7天算犯罪記錄嗎犯罪記錄是在人民法院判處有罪的情況下才會產生的記錄,打架鬥毆只是行政拘留的,不會產生犯罪記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
-
多次敲詐勒索怎麼量刑,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一、多次敲詐勒索怎麼量刑,法律上該如何規定法律分析多次敲詐勒索應按下列標準量刑:1、行為人多次敲詐勒索構成敲詐勒索罪,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2、犯罪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數額特別巨大...
-
刑事附帶民事死亡賠償金是否支持?
一、刑事附帶民事死亡賠償金是否支持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不會支持死亡賠償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的規定,因為刑事犯罪行為造成他人死亡的,賠償喪葬費等費用,但是不包括死亡賠償金。對附帶民事訴訟作出判決,應當根據犯罪行...
-
提供偽造的出入境證件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
一、提供偽造的出入境證件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提供偽造的出入境證件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如下: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國(邊)境的正常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對象為偽造、變造的出入境證件。出入境證件包括准許出境和入境的護照、簽證等。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