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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職守罪屬於職務犯罪嗎會判刑嗎?

玩忽職守罪屬於職務犯罪嗎會判刑嗎?

一、玩忽職守罪屬於職務犯罪嗎會判刑嗎?

玩忽職守罪是屬於職務犯罪的,會判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玩忽職守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玩忽職守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對象可以是公共財產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財產。

2、玩忽職守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工作紀律、規章制度,擅離職守,不盡職責義務或者不認真履行職責義務,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3、玩忽職守罪的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4、玩忽職守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故意不構成本罪。

三、玩忽職守罪的追訴時效是多久?

玩忽職守罪的追訴期限為十年,自犯罪之日起計算。

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2、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3、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和死刑的,經過二十年。

玩忽職守罪是屬於職務犯罪的範疇,犯了玩忽職守罪的會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玩忽職守罪的構成要件包括了主觀要件(過失犯罪)、客觀要件(實施玩忽職守的行為)、主體要件(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等。玩忽職守罪的追訴時效是十年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