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毆打他人的治安處罰規定有哪些

一、毆打他人的治安處罰規定有哪些

毆打他人的治安處罰規定有哪些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處罰有哪幾種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規定了三種處罰:

1、警告.指公安機關責令違反治安管理的人改正錯誤,保證不再重犯.警告是治安管理處罰中最輕的處罰,主要針對初犯、偶犯、違法情節輕微認錯態度較好的人.應該注意的是,治安管理處罰中的警告不同於行政處分中的警告和民事強制措施的訓誡。

2、罰款.公安機關勒令違反治安管理的人繳納一定數額的金錢,以懲戒其違法行為.

3、拘留。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較重處罰.這主要是針對情節較嚴重或造成一定危害後果的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治安拘留在性質上不同於刑事拘留和民事拘留.治安拘留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

4、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

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標籤:毆打 治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