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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口罩高價賣能舉報嗎?

一、商家口罩高價賣能舉報嗎?

商家口罩高價賣能舉報嗎?

可以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舉報處理,哄抬是投機者們意在強行抬高價格水平的交易活動,其手段有散佈謠言和按略高於現行價格的價格水平輸入指令等。哄抬物價是投機商人牟取暴利的手段之一,它直接損害廣大消費者的利益,擾亂社會市場秩序,是一種投機違法行為根據《兩高涉疫司法解釋》第六條之規定,違反國家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有關市場經營、價格管理等規定,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

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

第五條 經營者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的,或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給予警告,可以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九條 經營者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一)超出政府指導價浮動幅度制定價格的;

(二)高於或者低於政府定價制定價格的;

(三)擅自制定屬於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範圍內的商品或者服務價格的;

(四)提前或者推遲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

(五)自立收費項目或者自定標準收費的;

(六)採取分解收費項目、重複收費、擴大收費範圍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的;

(七)對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的;

(八)違反規定以保證金、抵押金等形式變相收費的;

(九)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服務並收費的;

(十)不按照規定提供服務而收取費用的;

(十一)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其他行為。

商家存在商人賣口罩的行為,在疫情期間是需要從嚴進行處罰和判決的,相關情況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實際的涉案金額大小來進行處罰,特別是因商人出售口罩導致社會矛盾的,還需追究相關刑事責任,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