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不服上訴二審最快多久立案?
一、一審不服上訴二審最快多久立案?
上訴過程中,不能保證是否能夠成功立案。
1.上訴過程中,是否能立案,並不能保證。對於一審不服的上訴案件的審限,根據刑事與民事區別,判決與裁定的區有不同的審限。
2.民事案件上訴: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3.刑事案件上訴: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審結,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訴、抗訴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二、民事訴訟二審新證據如何認定?
當事人知道證據的存在,因不瞭解證據的價值未取得。
1、是在舉證期限內雖已客觀存在,但未被當事人知悉,掌握的證據。
2、是當事人知道證據的存在,且有條件取得,因不瞭解其證據價值而未提出的證據,但法院已經予以釋明的除外。
3、當事人知道證據的存在,但在舉證期限內因客觀原因未能取得的證據。
4、是為了反駁對方的主張或舉證,而在舉證期限屆滿後提出的證據。
5、是當事人因客觀原因無法在舉證期限內提供,經法院准許延期,在延長的期限內仍無法提供的證據,不審理該證據可能導致裁判明顯違反客觀事實的。但當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未能在期限內提供證據的,應明確排除在“客觀原因”之外。
上訴過程中,並不能保證成功立案如果當事人知道證據的存在,只是因為不瞭解證據的價值,而未去提供證據,而且是為了反駁對方的主張或是舉證,在舉證期屆滿後提出的證據,是可以作為新證據出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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