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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訴沒有被告身份證號碼是否可以起訴

一、民事起訴沒有被告身份證號碼是否可以起訴?

民事起訴沒有被告身份證號碼是否可以起訴

沒有對方身份證號碼也是可以起訴的。民事糾紛起訴時只要求有明確的被告,提供被告的詳細資料,包括姓名、住址等等,身份證號不是必須的,法院不會因為沒有被告身份證號而不予立案。立案後,身份證號可申請法院去查或委託律師事務所律師去查。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打官司要經過那些程序?

1、 起訴。

起訴的首要任務就是寫訴狀。民事起訴狀是啟動訴訟程序的一個重要法律文書。一份好的起訴狀,既關係到法院是否受理問題,也是決定官司勝敗的重要因素。所以,寫訴狀要有好的構思和設計,否則,不僅會影響訴訟結果,有時還會造成費用的損失。

2、 立案。

立案時需要有三方面的材料,一是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時,還要按照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二是要提交證據及其他相關材料;三是起訴人的身份證(要驗證)及複印件。

三、 開庭。

開庭程序主要包括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法庭調查階段法官會根據雙方爭議歸納焦點,然後雙方根據法官歸納的焦點舉證、質證。舉證、質證是專業性很強的訴訟行為,如果覺得自己能力不行,最好聘請律師或法律工作者進行。法庭辯論階段是充分闡述支持自己主張的事實理由和法律依據的時候。其目的是説服法官和對方當事人認可自己的觀點。辯論結束後,有一個程序就是法庭調解,如果覺得調解能達到訴訟的目的,最好的調解,調解不成就等待法院判決。

四、 判決。

判決是法院的工作。是法院根據庭審查明的事實依照法律規定作出的裁判。當事人在接到法院的判決書後,哪一方不服,都有上訴的權利。這裏要説的是,如不服判決要及時上訴,啟動二審程序。一審法院的裁定,上訴期限是十日;一審判決的上訴期限是十五日。如果你不服一審判決,又不在上訴期限內上訴,那麼,一審判決生效,雙方爭議的問題就要按照一審判決履行。

五、 執行。

無論是一審判決,還是二審判決,生效後,當事人必須履行。如當事人不在判決確定的期限內主動履行義務,另一方當事人應及時申請法院執行。申請執行的期限是兩年。超過兩年再申請執行,對方可以不再履行。

在生活中會因為各種各樣的理由而發生民事糾紛,雙方當事人無法協商解決的,那麼往往會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起訴人提起起訴時需要遞交起訴狀,起訴狀必須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基本個人情況、訴訟請求和事實及理由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