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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合同(四)

加工合同(四)

加工合同(四)

承攬方(甲方):_________

定作方(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了保證全面地履行各自的義務,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加工定作物的名稱、規格、質量、數量、加工費

定作物名稱 

型號

規格

質量要求

計量單位

數量

加工費

單位

總價

第二條 加工成品的完工時間、檢驗標準與方法、包裝標準與費用承擔

定作物名稱

完工時間

檢驗時間和地點

檢驗標準及方法

包裝標準

包裝費承擔

第三條 加工成品的交付時間、地點、運輸方法與運費承擔

定作物名稱

交付時間

交付地點

運輸方法

運輸價款承擔

第四條 乙方提供原材料名稱、規格、質量、數量、價款等及圖紙、技術資料

材料名稱

型號

規格

質量要求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總價

圖紙、技術資料及交付時間

第五條 原材料交付時間、地點、包裝、檢驗方法、運輸

材料名稱

交付時間

交付地點

交付數量

包裝要求

檢驗方法

運輸方法和運費承擔

第六條 加工費結算辦法與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乙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預付款_________元。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可以請求返還。

第八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甲方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整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3.因甲方包裝不善造成定作物毀損的,由甲方賠償損失。

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的_________‰償付違約金。

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價款總值_________%的違約金。

6.由甲方負責送貨的,如運輸中造成定作物損壞,甲方應當負責修理,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否則乙方有權拒收。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如中途廢止合同,應償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價款總值_________%的違約金。

3.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圖紙和其它技術資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乙方應當償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損失。

4.乙方如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5.乙方如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6.乙方如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條 聲明及保證

(一)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年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承攬方(蓋章):_________ 定作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標籤:加工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