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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樣本(簡單20篇)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樣本1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樣本(簡單20篇)

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甲方依法將_____________________集體所有的林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收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特簽定本合同。

一、承包地點及面積

二、承包期限

林地承包期限為__年。自__年1月1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_日止。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1、對乙方承包的山林的經營、管理、收益有監督權。

2、承包經營期內,享有林地所有權。

3、根據政府有關規定收取林地使用費。

(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保障和扶持林業穩定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林區基礎設施建設。

2、協助政府兑現在林業開發方面給予乙方的優惠政策。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產前、產中、產後服務,及時調處山林糾紛。

4、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生產自主權、經營收益權。

5、負責制定林地使用費使用管理辦法。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享受林業生產經營決策權、產品處理權和受益權。享受政府、集體提供的生產保護措施,生產經營服務和公共福利。

2、有權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各級政府的林業開發優惠政策。

3、有權拒絕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額外的不合理負擔。

4、承包經營期內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林木經營權,可以依法繼承和流轉。不願繼續承包經營的,可交回甲方另行處置。

5、因國家、集體建設等需要,依法徵用或佔用乙方承包林地的,乙方有權獲得相應補償。

(二)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內,不得拋荒,不得掠奪性經營,未經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2、依法流轉的應按照有關規定,完善流轉合同,辦理變更手續。

3、依法管理和保護森林資源,努力提高林地產出率,依法採伐林木,並按照林業部門的規劃要求,及時進行跡地更新。

4、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或佔用承包經營林地的,乙方應當積極予以配合。

五、附則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和乙方户主的變更影響合同效力。

2、合同在履行當中發生爭議糾紛,雙方應主動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雙方均可向上級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林業站一份。

4、在承包過程中的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商定,作出補充規定,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樣本2

甲方:常寧市 鎮 村 組 户主:

乙方:

為了大力發展油茶產業,打造油茶特有經濟,推進老齡油茶山地的品種改良開發。甲乙雙方就甲方將其林地使用權、經營權租憑給乙方,用於油茶林業開發事業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一、根據《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十五條的有關山地使用權承包規定,簽訂本合同。

二、甲方:常寧市 鎮 村 組,向乙方提供適宜種植的林地使用權。林地坐落名、界址説明,乙方在取得甲方所提供的上述林地使用權後,可自主經營,或與其他單位及個人聯合使用經營權,但種植前不得轉讓給第三方使用,林地使用權承包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承包期內甲方無權終止合同,期滿時按乙方需要可繼續簽訂承包合同,或歸還給甲方。

三、甲方提供的林地必須是合法使用之林地,林地使用權承包給經營者使用期間,政府發給甲方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證及自留山使用證中的使用權已承包給乙方,乙方完全擁有該山地的經營使用權,甲方不得以持有證件為由,否定本合同的山地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

四、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林地,由乙方全權負責生產經營,乙方除造林外,根據生產需要,可在承包山地內開設道路及其它有關設施,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五、甲方提供林地使用權的報酬,每年承包租金為林地每大份人民幣 元,當年承包款於12月30日前一次付清。

六、甲方提供的林地如發生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糾紛,由甲方理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承包期內未經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承包林地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林業基地上進行任何毀林、開墾種植作物及放牧,也不得進行建築工程設施、採石、採礦、取土(國家徵地除外)和其他毀林活動。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協助乙方查處、處理和賠償。乙方施工的過程中應保留原有的墳地,新建墳地應徵求甲乙雙方許可,毀壞林木按株補償。

七、在承包期內乙方可請甲方協助乙方在油茶收摘期內維護好現場秩序,不允許偷盜、哄搶和其他破壞行為發生,共同維護雙方的利益。

八、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必須提供承包使用權林地範圍界線附圖2承包使用林地的山界林權證或能夠證明甲方山界林權的相關證明。

九、本合同不受機構撤併和人事變動影響。

十、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可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內容與本合同一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 頁,附件 頁。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樣本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依法取得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四至界限見附圖

四、轉讓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__________元一次性結清。(結合自己情況,一年一付)

五、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六、甲方轉讓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八、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樣本4

發包方:

承包方:

為了加快林業改造和發展,乙方向甲方承包林地經營,經協調一致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合同:

一、承包林地座落、名稱、四至和麪積:

1、林地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林地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林地四至:東: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

4、林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______年。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承包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由乙方一次付清。

四、在承包期內,甲方享有林地所有權,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允許繼承、轉讓,在承包期內,如有開發、徵收,林木徵收費歸乙方所有,林地徵收費歸甲方所有。

五、承包林地內禁止葬墳。

六、承包期結束之日,甲方終止乙方的林地使用權和林木竹所有權。

七、本合同生效後,雙方應共同遵守,違者賠償對方經濟損失,直至承擔法律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如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村委會一份,林業工作站一份,簽字後生效。

村委會: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樣本5

甲 方:

乙 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位於 (小地名為 )的 畝土地(以林權證面積為準)租賃給乙方,具體協議事項如下:

一、租金:每畝每年含税租金 元人民幣。

二、租期: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支付辦法:在每年的 月底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租金。

四、甲方權力及責任:

1、甲方有按第一條享受土地租金及要求乙方按時足額支付租金的權力。

2、租賃土地被政策性徵用的情況下,甲方有全額享受土地徵用收益權。

3、甲方有協調村、組各方面關係的義務,保證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

4、甲方有協助乙方處理人畜破壞和協調周邊關係的責任。

5、甲方有無償將現有公路等林場設施和修建林道用地提供給乙方使用的責任。

6、甲方有除收取土地租金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的責任。

7、甲方有租賃土地糾紛的落實處理責任。五、乙方權力及責任:

1、在租賃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2、在租賃土地被政策性徵用的情況下,乙方有全額享受林木、經濟作物及設施補償權。

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能按時支付租金,甲方給予乙方12個月寬限期,寬限期後乙方仍未及時支付,林木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2、如有村民在林地內放牧,甲方有及時協助乙方要求肇事人給予相應賠償的責任。

3、如甲方合作土地存在糾紛,甲方必須在糾紛產生後積極妥善處理好。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樣本6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_縣_____公社_______大隊______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__公社________大隊________生產隊社員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展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和中央,一號等有關文件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的林地____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

承包期為______年零_________個月,從一九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到一九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三,林木收益分配

⒈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幼林實行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成.

⒉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得_____成.

⒊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成,乙方得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四,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税

⒈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

⒉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⒊採伐税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税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税務部門納税.

五,雙方的義務

⒈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⒉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其他毀林行為.

⒊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但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⒋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地分配給乙方.

⒌承包期內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乙方承擔_______%.

六,獎懲

⒈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盜伐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倍,罰款全部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元給對方.

⒉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_____%的違約金.

⒊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八,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公社管委會,大隊,……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__公社____________大隊

______生產隊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公社__________大隊

_______生產隊社員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訂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樣本7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快林業改造和發展,乙方向甲方承包林地經營,經協調一致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合同:

一、承包林地座落、名稱、四至和麪積:

1、林地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林地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林地四至:東: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

4、林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_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承包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由乙方一次付清。

四、在承包期內,甲方享有林地所有權,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允許繼承、轉讓,在承包期內,如有開發、徵收,林木徵收費歸乙方所有,林地徵收費歸甲方所有。

五、承包林地內禁止葬墳。

六、承包期結束之日,甲方終止乙方的林地使用權和林木竹所有權。

七、本合同生效後,雙方應共同遵守,違者賠償對方經濟損失,直至承擔法律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如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村委會一份,林業工作站一份,簽字後生效。

村委會(簽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樣本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規定,縣街街道辦事 村委會 莊村民小組,對安林證字第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業經登記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莊村民小組本着發展林業,繁榮林業,拓展林業經濟。召開黨員會,村民代表會及户長大會,將 莊集體所有和部分村民經營的林權林地招標公示。

經公示競標結果,同意轉讓給本村村民 承包經營管理。

雙方經多次反覆協調,核實,對林地流轉讓,承包給的問題,共同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競價面積,按林勘面積 畝,另外小山頭有約 畝林地,實際面積待過林權證手續時甲、乙雙方請有關測繪部門測量數為準。

二、在轉讓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別為:

第一林班

東至:南至: 第三段

第四段

西至:

北至:

第二林班

東南邊至:

西至:

北至:

第二段:

第三林班

東至:

南至:第一段:

第二段:

西至:第一段

第二段:

三、荒山林地轉讓承包的含義:

1、一次性將林地上的樹木出賣,採伐手續由承包人去辦理;

2、林地採發以後,由承包人重新種植經濟林木;

3、轉讓承包期限。到期後,若因政策影響,可延長年。

四、轉讓承包的價款及支付方法:經村民代表,黨員會議多次研究決定:招標竟價總價不低於人民幣 元。支付方法是以競價當天現金支付。日招標競價,本村村民已人民幣 元取得承包權,尾數 元為村小組辦完相關手續後支付。

五、轉讓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須是以林權證上界定的範圍為準,並以甲乙雙方到林業部門給予辦理林權流轉手續,村民以户為單位由村小組辦理,簽名蓋章為證並備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後,由乙方自主經營經濟林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甲方不作干預。

七、乙方採伐林木,必須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核批准,數量,樹種,範圍,時間及重新營造林木的要求及繳納的相關費用。

八、承包期間,若地下發現礦藏資源可利用,需要開採,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繳納相關費用;並且向村小組按規定繳納有關費用。

九、承包期間,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規定,幫助乙方協調與鄰近社隊發生的相關問題,特別是護林防火,安全保衞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問題。

十、在承包期間,國家徵用該林地的賠償,地上附着物,設施的賠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賠償款扣減乙方不滿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開發費後歸甲方所有。企業單位佔用,應賠償的林地開發費歸乙方所有。若國家徵用和企業佔用,承包期不滿,甲方應按不滿年限計算和荒山林地開發費,賠償給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間,遇國家對林業發展優撫的各種政策優惠及補助,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歸乙方享用。

十二、違約責任:屬於國家政策變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響,不算違約。甲乙雙方造成的違約責任,按地上附着物和設施的現行價格,請有資質的評估公司評估,按地面附着物和設施總價值的20%比例,作違約賠償付給守約方,合同照樣執行。

十三、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反,若有異議,雙方共同協商,以書面補充完善。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樣本9

甲方(流轉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住所:

乙方(受流轉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住所: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林地

甲方將承包經營的林地名稱(小地名):______,坐落____縣____鄉(鎮)____村____組,東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面積____畝(實際面積以雙方人員實測、驗收為準)的林地的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乙方。

二、流轉期限

甲方承包林地的期限為___年,即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本次流轉林地期限為___年,即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流轉林地的用途

本流轉林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未經批准,不得用於非林業建設或者閒置荒蕪。

四、雙方權利

(一)甲方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按本承包合同約定的承包林地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2、有權按本流轉合同約定流轉林地的期限,期滿後收回流轉林地經營權。

3、在符合付款條件時,有權要求乙方按約付款

(二)乙方權利

1、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產品。

2、經依法登記取得承包林地林權證書的,可以依法採取轉讓、出租、人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3、有權享受國家發展林業的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期內承包林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獲得相應的林木補償費和按比例分成的林地補償費。

五、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按照協議第一條的約定,及時提供符合本協議約定條件的造林基地。

2、甲方提供造林基地應符合以下條件:

a.造林基地為規劃中商品林用地,非生態林、防護林、特種用途林、放牧、薪材、風光、墳墓用地以及農業種植或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含國防、軍事用途)用地。造林基地內有低窪水地、石塊地、未風化石塊地、墳墓地等,應將其從造林基地總面積中剔除,該被剔除的林地,甲方不得再興造墳墓或堆砌雜物。

b.造林基地未作任何處分,且權屬界址清楚。

c.對造林基地周圍的宜林丘崗地,其界址必須已明顯劃定,無任何產生相關糾紛的可能,甲方必須將其詳細位置告知乙方,標明界址。

d.造林基地不存在任何法律糾紛。

e.提供造林基地的相關法律手續。

3、應當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本承包合同。

4、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應當保證承包林地具有明晰產權,確認本承包林地沒有林權糾紛,不是債務抵押物。如該承包林地權屬有糾葛,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處理,並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6、甲方應當杜絕並處理該承包林地範圍內與當地其他單位、集體經濟組織及村民的爭執、權屬糾紛及侵權事件。

7、因國家建設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徵用該林地時,積極協助乙方向政府辦理各項補償手續以使乙方得到充分、有效、及時的補償

8、在辦理林權移轉過户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林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影響林權過户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9、承包林地內有低窪水地、石塊地、未風化石塊地、墳墓地等,應將其從承包林地總面積中剔除,該被剔除的林地,甲方不得再興造墳墓或堆砌雜物。

10、將承包林地範圍內及範圍外的原有設施包括道路、渠網、排灌及其他林業、電力、水利等設施應無償提供乙方使用,並協助乙方辦理水、電、交通聯網等工作。

11、協助乙方到林業部門辦理基地造紙材採伐指標單報單批,協助乙方到林業部門辦理林木採伐證以及運輸手續。

12、協助乙方獲得國家、省、市確定的造紙林基地的各項林業税費減免及其他相關優惠政策。

(二)乙方義務

1、不得改變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將承包林地用於非林業建設或者閒置荒蕪。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

3、負責與甲方共同測量確認造林基地四至範圍的面積。

4、國家和集體建設需要使用承包林地的,應服從安排。但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理補償。

5、因國家重點建設徵用承包的造林基地,所獲補償金,其中屬補償乙方投入的地上固定設施的部分、地上苗木(或林木)補償的部分歸乙方所有。屬補償土地的部分,歸甲方所有。

6、如乙方依據需要在承包林地內增建林業設施及開闢林道、防火帶,甲方不得干涉或阻礙。

7、在承包林地內發生的破壞行為,應採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六、特別約定

1、甲方對流轉林地已擁有林權證書的,應當在本流轉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林權證書和本流轉合同,共同到原單位做林權證書變更登記。

2、甲方對流轉林地未擁有林權證書的,應當在本流轉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有關材料到單位辦理流轉林地的林權證書。

3、乙方在一定期限內將部分或者全部流轉林地承包經營權轉包或出租給第三方,應當經過甲方和林地所有者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4、甲方與發包方(林地所有者)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

七、流轉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流轉合同林地流轉價格為每年每畝____元,合計____元/年;流轉林地上林木一併轉讓給乙方的,價格為每畝___元(沒有時可填寫為零元),合計____元。

付款時間: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計算承包費用,在辦妥《林權證》等變更過户手續後,乙方向甲方支付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辦妥《林權證》等過户手續之日的承包費。其餘每年承包費用在當年___月___日前由乙方付清。

付款方式:採用網上銀行支付或轉帳支付、電匯。

付款前,甲方應提供與該期應付金額相當的發票或事業性收費收據等予以報銷的憑證。在甲方未能提供相應憑證之前,乙方可暫停支付。

八、協議變更和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2、如有下述情形之一,則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而不必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因遭受不可抗力或國家法律政策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

3、如有下述情形之一,則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協議而不必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甲方嚴重違反本協議規定,損害乙方利益,致使乙方無法實現本協議訂立之目的。

(2)因遭受不可抗力或國家法律政策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

九、違約責任

1、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造成守約方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本合同,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損失。

2、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不認為違約,依法可免除或減輕責任。

十、爭議解決

由於簽署和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所有爭議以及與本合同相關的其他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並可提請鄉(鎮)人民政府調解,如協商、調解不成,需訴訟解決,任何一方均應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均簽字並蓋章(如甲方為自然人可按手印代替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三份。

甲方:(簽章按印)______乙方:(簽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授權委託人:______

甲方指定通訊地址:______乙方指定通訊地址: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樣本10

甲方(出讓方):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規定,經_________村第___村民小組同意,本着自願、平等、有償、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承包土地經營權、林地轉讓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訂立以下條款。

一、流轉地塊:甲方將位於______的承包土地___畝,位於______的柴山地___畝,位於______的綠化林___畝的經營權流轉給乙方使用;四至界限見。

二、流轉時限及用途:甲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將上述土地和林地經營權長期轉讓給乙方,並按有關規定協助乙方辦理土地經營權轉讓手續,乙方將承包地用於農業生產,柴山地用於採集家庭燃料之用,綠化林地用於自用材採集。

三、流轉價格及付費事宜:上述承包地、柴山地及綠化林地轉讓費為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整;乙方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現金支付經營權轉讓費,甲方另立收據。

四、甲方向乙方移交流轉證件:

1.《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一本;

2.《林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一本;

3.《退耕還林合同書》(編號:______________)一本;

4.《財政補貼一折通》(編號:______________)(糧食直補貼金)一本。

五、其他約定:

1.甲方若對承包地界指界有誤而造成的乙方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流轉合同生效後因國家對土地承包經營政策進行調整的,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3.國家給予的各種政策性補貼由 方享受,相關農業政策性保險由乙方繳納,並享受保險賠償款項。

4.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

5.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6.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村民小組、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執一份,報縣農業局備案一份。

六、合同糾紛處理:若雙方發生合同糾紛,甲、乙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民法典》、《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農村土地流轉管理政策執行。首先請求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向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直接向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特此訂立合同

附:轉讓地界四至界限圖。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村民小組組長(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樣本11

甲方: ___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

乙方:_________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_____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__________ 以北、現 _____以西與 _____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_____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_____年不變,即從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_____ 元整,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_______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樣本12

甲方: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誠實守信的原則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林地的承包經營轉讓合同。

一、林地名稱、坐落、面積、用途

林地名稱:______________

林地所有人:______________

甲方林權證號:____________

坐落:__________________

林地類型:_______________

面積: 畝,共一宗。

第一宗( 畝),四至界限為:東至 責任山;西至 責任山,南至 責任山;北至 責任山。

詳細四至界線見本合同附本1。

用途:本轉讓林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於非林建設。

二、轉讓期限和起止時間

以轉讓方式流轉,流轉的期限為 ________年,從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法轉讓已登記取得林權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轉讓費。

3、向發包方提供乙方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人民政策申請權屬變更登記,並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處理有關流轉的事宜;確保轉讓林地產權清晰、未設定擔保;第三人對本合同轉讓的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和維護髮包人的林地所有權,既是報經發包方同意。

3、轉讓承包經營權不得損害相鄰森林林地權利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

1、於本合同生產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依法享有甲方對發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等權利;對承包的林地佔有、使用、收益權及其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收益權(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再行轉讓,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其它方式承包的,還可抵押);享有國家相關扶持、優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有的,有權利依法獲得相應補償;對在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為進行抗辨,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3、知悉甲方承包經營情況和林地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交付轉讓費。

2、全面履行甲方對林地的發包人應當履行的各項義務;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於非林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斷加大對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推進開發利用進度;不拋荒承包林地,不損害林地和森林資源,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採石、取土、建窯等;保護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和植物;採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制止在林地違章用火的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採取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服從、支持縣(區)鄉(鎮)林地利用總體規劃;接受發包人依法進行的監督、指導。

3、向發包人通報有關情況,善意履行合同有關附填義務。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轉讓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轉讓費每年 ______元,合計____ 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違法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產後,應當善意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合理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若造成損失的,應當採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六、爭議的解決

本轉讓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轉讓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成立,經甲乙雙方確認簽字後生產。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鄉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簽證單位)各執一份,發包方備存一份。

轉讓方(蓋章)__________ 受讓方(簽名)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 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證單位(蓋章)__________ 簽證人(簽名)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樣本1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林地承包經營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承包地

發包方依法將坐落在本溪滿族自治縣______鎮______村的承包林地承包給承包方,允許承包方在不破壞上層林木的條件下,利用林地發展林下中藥材、山野菜等其他適合林下種植的項目。

二、發包方林地具體位置及林班、小班、面積、樹種等概況

承包林地地點:_____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組,小地名:_________;林班/小班:_________;樹種:_________;面積(公頃):_________。四至: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三、合同期限

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承包費用

在合同承包期限內,承包方不以現金的方式支付發包方林地使用費,而是以承包林地經營項目所產生效益的百分之二十作為發包方的承包費;如果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內發展的林下經營項目在合同期內沒有產生出任何經營項目,則不需要向發包方支付承包林地使用費。

五、爭議

發包方發包的林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享有的權利

1、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資源行為;

2、發包方不承擔承包方因經營不善而生產的損失;

3、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發包方承擔的義務

1、維護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承包經營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林業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義務。

(三)、承包方享有的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有權自主組織林地生產經營,有權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內及合同約定內的處置權;

2、所承包的林地上發展的林下經濟作物所生產的經濟效益,除了支付給發包方的承包費外的全部歸承包方所有;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四)、承包方承擔的義務

1、合理利用林地,不得非法改變林地用途,要依法經營;

2、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用途非法牟利,如遇國家徵佔用林地,必須服從需要,配合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但是有權得到依法的補償;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發包方不經承包方同意擅自終止合同的,應向承包方賠償所有投資及收益損失並支付投資總額一倍的違約金;

(三)、如承包方有私自進行改變林地用途的行為,發包方有權利責令其停止非法行為並恢復原貌,並視情節交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八、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樣本14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原則,就土地、林地承包經營問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包土地、林地概況。甲方將其位於______縣______鎮______村村民委員會轄區內土名______山的土地、林地,面積約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承包土地、林地的具體四至範圍是:東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另附由林業技術人員勾繪並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名確認的地形圖作為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共______年,即期限為:二○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二○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承包期間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繳交給甲方:

1、承包款七年一付,計算繳款荒地面積______畝,每年每畝______元人民幣,林地面積______畝,每年每畝______元人民幣,每年承包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2、承包土地、林地現有的地上物(包括所有農作物、林木)均由甲方自行處理,按甲方需求及時交接給乙方。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督促乙方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

2、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件:

(1)承包土地、林地範圍內的林權證。

(2)土地、林地發包方案的集體決議。如果該土地、林地屬村民小組的,該決議要有該村民小組村民會議(由18歲以上村民組成)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户主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户主)簽名同意;如果該土地、林地屬村民委員會的,要有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簽名同意。

(3)由林業技術人員用地形圖現場勾繪擬發包土地、林地的範圍界線圖。

3、按合同規定,甲方必須依時將承包土地、林地交付給乙方使用,該土地、林地性質必須是商品經濟土地、林地。在承包期內,甲方必須協助乙方理順土地、林地周邊關係和本轄區內的村民關係,做好確認承包土地、林地與周邊地塊的權屬確認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確,確保乙方的承包經營權,收益權不受侵害。如因甲方發包土地、林地權屬有糾紛,甲方要負責解決,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4、在承包期內,甲方要做好轄區內的村民工作,同意乙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在承包土地、林地範圍內開通道路,修築灌溉設施,構建臨時住宿、辦公用房和其他養殖棚舍,並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費用。

5、甲方要協助乙方搞好護林防火和林區治安管理工作,確保乙方正常經營生產。

6、甲方要協助乙方申辦林權登記手續和採伐申請手續等,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權利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內,按合同規定乙方對承包的土地、林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對土地、林地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3、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資或引進技術和資金與第三人進行合作經營或聯營,但必須告知甲方備案。

4、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進行種養開發,要做好承包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和水資源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5、在承包期內,乙方不得將承包土地、林地擅自轉包或將經營權轉讓,如乙方確實需要轉包或轉讓,必須經得甲方同意,並依法辦理轉包或轉讓手續。在確保甲方能依照本合同規定取得權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故意阻撓乙方轉讓經營權。

6、在承包期內,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並依法依規繳交各項税費。

7、在承包期內,乙方要做好承包土地、林地範圍內的道路、灌溉設施和其他設施的保養、維修工作,做好道路暢順、灌溉設施完好。

五、乙方在承包的土地、林地範圍內可以種植速生竹柳和其他林木、果樹,並可以養殖家禽、家畜及魚類等動物,但不得污染飲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環境。

六、承包的土地、林地,如因政府建設需要徵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雙方都不能追究對方責任。政府補償的土地款歸甲方所有,其他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七、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而導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時,雙方都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報告甲方,雙方應及早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恢復生產,並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承包款。

八、合同承包期滿後,如乙方繼續承包該土地、林地,必須在期滿前60天內用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如甲方村民不提出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土地、林地的林木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後_____天內將原承包的土地、林地交還給甲方。合合同期滿時,承包土地、林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採伐期、或因採伐指標等限制未能採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採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

九、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後,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合同,不得單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單方解除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交付違約金_________萬元,並要賠償守約方的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或有權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按合同第九條第(一)款處理。

十、在承包期間,如雙方有未盡之事宜或雙方發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通過協商達成一致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可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鄉鎮人民政府、國土管理部門、林業管理部門、公證處各備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蓋章)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樣本15

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 所:________

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 所: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林地情況

林地名稱(小地名) ,座落 鄉(鎮) 村 組,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面積 畝(大寫)山場四至界限詳見

二、流轉期限

流轉林地使用年限為 年,即自 _________起至 _________止。

三、流轉林地的用途

本流轉林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未經批准,不得用於非林建設或者其它建設。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流轉後,林地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林木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林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承包後發生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二)發包方、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乙方對承包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四)如乙方對現有林木進行低產林改造,甲方不得干涉,合同期滿後,林地、林木歸還給甲方。

(五)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六)乙方不得改變承包地的林地用途,應依法採伐林木,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採石、取土等破壞森林行為,不得在野外違章用火。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林木盜伐事件,乙方應積極採取措施,並及時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

(七)在承包期內,在承包範圍內外的甲方原有的水、電設施、灌溉及交通道路設施,要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如原有設施不足,甲方要做好轄區內的村民工作,同意乙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在承包林地範圍內開通道路,修築灌溉設施,構建臨時住宿、辦公用房和其他養殖棚舍,並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費用。

(八)在承包期內,乙方有權將承包林地轉包或將經營權轉讓、出租、抵押融資等經營活動,但必須告知甲方。甲方不得故意阻撓乙方轉讓經營權。

(九)甲方要協助乙方申辦林權登記手續和採伐申請手續等,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合同承包期滿後,如乙方繼續承包該林地,必須在期滿前60天內用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林地的林木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後天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甲方。

合同期滿時,承包林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採伐期、或因採伐指標等限制未能採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採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

五、流轉價格及支付時間、方式

本合同林地流轉價格為 元,流轉林地上原有的林木出售給乙方的,價格 元。合計 元。(一)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支付時間為 .詳見收條)

六、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100000.

(二)如違約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為損失額的100%.

七、其它條款

(一)本合同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生效。

1、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甲乙雙方簽字並經林地承包管理機構鑑證之日起生效。

(二)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2、提請林地承包仲裁機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林地流轉合同管理部門(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簽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

鑑證單位:_________(蓋章)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___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樣本16

甲方(轉包方): 住所: 聯繫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接包方): 住所: 聯繫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和《杭州市蕭山區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林地承包經營權轉包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林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願意將其承包的坐落 ____鎮 山的_______畝林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轉包給乙方,轉包經營權包括: 林地使用權、 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轉包林地必須用 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准,不得用 非林建設。

二、轉包期限

林地轉包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林地承包期剩餘期限)。甲方應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將林地交付乙方。

三、轉包價格與支付方式

轉包林地價款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___元,共______元;林木一併轉讓價款為人民幣 元。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 。轉包價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分期支付: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元;餘款 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2、一次性支付: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與發包方的林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林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有權獲得林地流轉收益的權利,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林地。3、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林地,制止乙方損壞轉包林地和其他林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流轉林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林地補償費。

5、確認流轉林地產權清晰,如在轉包後發現林地、林木存在權屬糾紛或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

6、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林木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2、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的各種優惠政策補貼和服務。

3、流轉期間林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費。

4、維持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 非林建設或閒置荒蕪。

5、落實造林和管護措施,荒山應日期:__________前造林完畢,林木採伐後應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6、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7、依法保護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毀林開墾、採石、挖沙、取土,不得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在流轉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佔濫用林地的,應採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8、轉包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的林地或者協商繼續轉包。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 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逾期支付轉包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的___%承擔違約金。

4、甲方逾期交付林地,每延遲一天,按轉包費用的_____%承擔違約金。

5、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使用林地,改變林地用途、破壞山林或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七、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村民委員會、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按下列 種方式解決: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鎮(街道)林地管理部門備案;乙方對林地進行再流轉,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如乙方為提高林地生產能力進行設施建設,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將方案報發包方和上級有關部門審核同意。

2、合同期滿後,若甲方繼續流轉該林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權;若不繼續流轉的,乙方對已投入相關設施建設及地上附着物(管理用房等)、未採伐林木的處理約定為:由甲方作價補償給乙方。地上附着物作價元,林木作價 元,合計人民幣 元 日期:__________前付清。

3、其他約定事項: 。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鎮(街道)林地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鑑證單位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樣本17

甲方: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法規條例規定,乙方通過調查與自身發展的需要,同意接受甲方的引進,並規劃在所屬的流轉林地、田地範圍內,種植大樹古木、花卉、苗木、藥材、果樹、種養殖等。經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流轉的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標準

甲方將其享有的坐落在 縣 鎮 村的下列林地林權證:_____林證字

第二條 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按時收取流轉價款權利;

2、該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

3、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權。

4、甲方必須依法保護乙方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公正協調處理,乙方的糾紛問題,如發現破壞者,責令賠償,按情節處罰,或遺交司法機關。

5、甲方有義務協同乙方辦理相關的法律手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愛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權利,產品處置收益權及承包期內的土地使用權。

2、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能對當地造成污染,如果在生產過程中需建房作為倉庫、辦公房、職工宿舍等,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政策的前提下提供方便,共同商量解決。在建設過程中,附近的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強制承包山林地的建設工程,同樣的條件和價格優先承包給甲方村民。

3、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能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該土地如遇政府徵用,乙方有權利按國家標準依法獲得其應得的各項補償費用,土地徵收費在外。

三.流轉的價款及支付方式

1.自簽定協議之日起,流轉價格林地每畝120 元,按照遞增方式,每五年遞增一次,遞增幅度每畝 20 元。20__ __ 年至20__ __年為每畝120元,20__ __ 至20__ __ 年140元,20__ __ 至20__ __ 年160元,20__ __至2030年180元,2031至2035年200元,2036至2040年220元,2041至2045年240元,2046至2050年260元,2051至2053年280元。

2.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五年度的流轉價款

3.村委按乙方承包範圍大小收取管理費每年__20__ __ __元。

四.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變更而變動,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和合並而解除,任何一方不能隨意終止合同,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損壞土地,造成合同無法履行。

2.甲方將合同終止日至流轉到期日的期限內已收取的林地流轉款退還給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繼續履行,流轉價款作相應調整。

3.如要修改合同,經雙方商議一致,可另協議對本合同內容進行修改或變更。

4.合同期滿後,如乙方繼續經營該流轉林地,必須在合同期滿前60天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繼續經營使用權,但須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流轉經營,在合同期滿後90 天內將原流轉的林地交還給甲方,乙方必須將原流轉經營花卉苗木林地的花木妥善處理。

5.土地流轉的期限超過國家規定的家庭承包期的時間無效。

(五)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置方式為 乙方無償交給甲方. (合同期內歸乙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轉價款,逾期六個月視為乙方單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

2、乙方擅自改變該土地的農林業用途,和不合理使用土地,造成永久損害的,經國家有關部門確定後,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乙方有權利解除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一切的雙倍經濟損失 。

六.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發生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農業、工商、政府管理部門調解,如調解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後,可在後補充條款,完善合同內容,並在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應。

八.本合同自20__ __ 年4月26 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機關、國土所,林業部門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樣本18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_

為引進資金,發展林業產業,經雙方認真協商,甲方將本村所屬的荒山、荒地發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現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管理範圍

1、 甲方村所屬山林,具體四界至為:  東至:______西至:  南至:______北至:  總面積為 畝(附地形圖)

2、 與林地生產經營配套生產生活的室外場地、道路、供水供電等設施。

二、 承包期限  自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 承包金及其支付

1、 年屬承發包雙方交接期及乙方承包籌備期,不計承包金。

2、 年至 年期間承包款為每年人民幣 元整。從 年至 年,每年的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

3、 乙方應在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承包款。

四、 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將本合同項下的承包標的交與乙方經營,並保證其合法有效性。

2、 凡涉及乙方需要新建房屋、維修改造設施、增加用電能力等與承包經營有關事項時,甲方必須予以配合。

3、 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擁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經營權,並承諾其村民將不會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否則,甲方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4、 甲方應在其職責範圍內幫助協調解決乙方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5、 甲方有權按合同的約定收取承包金。

五、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2、 乙方必須本着科學、負責的態度開展經營管理活動,嚴禁採取掠奪性方式進行生產。

3、 乙方有權對經營土地的設施進行整理、改造。

4、 乙方有權自定林業經營活動。

5、 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添臵設施的,乙方可自行採購,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承包期滿或本合同解除後由乙方處臵。

6、 乙方擁有優先取水權。

7、 承包經營範圍內的生產生活設施由乙方負責管理使用,需要進行改造的,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8、 乙方必須做到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自負。

9、 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的規定支付承包金。

六、 違約責任

1、 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承包金的,則每逾期一天按未交部分的萬分之二承擔違約責任,如超過四十天仍未全部支付,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 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開展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由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對乙方的所有投入予以賠償,並支付乙方違約金__元。

七、 其它

1、 承包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等自然災害,甲方同意對承包金進行調整,具體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2、 凡涉及承包範圍內的產權事項,由甲方負責處理,但當其與乙方的利益衝突時,事先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3、 本合同未盡事宜之處由雙方另行協商,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但如因甲方債務的原因導致乙方利益受到損害(如種植面積和設施、房屋的減少)的,除按比例調整承包金及首先用承包金衝抵後,不足部分仍需對乙方賠償。

5、 為確保乙方完整的經營自主權,甲方不得隨意處臵(包括但不限轉讓、出租、抵押等)土地使用權,在此,甲方同意將土地使用權證交與乙方保管,直至本合同終止。

6、 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可以由親屬繼承和向其他人轉

7、 合同期滿後,乙方有權優秀續簽合同,但須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8、 合同期滿後,乙方有權優先續簽合同,但須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9、 承包經營期滿,甲方雙方共同對林業進行估價,40%歸甲方,60%歸乙方。

八、 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下列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

2、 本合同第六條 約定的情形。

3、 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出現重大變化,致使乙方無法經營的。

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紅安縣公正處各執壹份,並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

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樣本19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 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_______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

林地承包經營合同樣本20

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__________(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乙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甲方依法將_____________________集體所有的林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收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特簽定本合同。

一、承包地點及面積

二、承包期限

林地承包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1、對乙方承包的山林的經營、管理、收益有監督權。

2、承包經營期內,享有林地所有權。

3、根據政府有關規定收取林地使用費。

(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保障和扶持林業穩定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林區基礎設施建設。

2、協助政府兑現在林業開發方面給予乙方的優惠政策。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產前、產中、產後服務,及時調處山林糾紛。

4、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生產自主權、經營收益權。

5、負責制定林地使用費使用管理辦法。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享受林業生產經營決策權、產品處理權和受益權。享受政府、集體提供的生產保護措施,生產經營服務和公共福利。

2、有權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各級政府的林業開發優惠政策。

3、有權拒絕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額外的不合理負擔。

4、承包經營期內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林木經營權,可以依法繼承和流轉。不願繼續承包經營的,可交回甲方另行處置。

5、因國家、集體建設等需要,依法徵用或佔用乙方承包林地的,乙方有權獲得相應補償。

(二)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內,不得拋荒,不得掠奪性經營,未經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2、依法流轉的應按照有關規定,完善流轉合同,辦理變更手續。

3、依法管理和保護森林資源,努力提高林地產出率,依法採伐林木,並按照林業部門的規劃要求,及時進行跡地更新。

4、因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或佔用承包經營林地的,乙方應當積極予以配合。

五、附則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和乙方户主的變更影響合同效力。

2、合同在履行當中發生爭議糾紛,雙方應主動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雙方均可向上級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林業站一份。

4、在承包過程中的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商定,作出補充規定,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____________乙方(户主)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林業站:____________ (公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