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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是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個人身份參加養老保險的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作為個人繳費基數,可選擇的檔級為60%、80%、100%。
養老保險繳費的比例:
職工:8%;
企業:20%(部分省市企業繳費比例已降至20%以下)。
繳費比例分作以企業參保和以個體勞動者參保兩類:
(一)各類企業按職工繳費工資總額的20%繳費,職工按個人繳費基數的8%繳費。職工應繳部分由企業代扣代繳。
(二)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户和自由職業者按繳費基數的18%繳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具體以各省市發佈信息為標準。
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以省(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簡稱省社平工資)為基準;
繳費基數上限:300%社平工資;
繳費基數下限:60%社平工資。
1、企業職工凡工資收入低於省(市)社平工資60%的,按60%核定繳費基數;高於省社平工資60%的,按實際工資收入核定繳費基數,但是最高不得高於省社平工資的300%。
2、個體勞動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資以上至300%的範圍內,自主確定繳費基數。
職工養老保險繳費計算方法:
1、企業繳費額=核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20%;
2、職工個人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8%=職工工資總額×60%~300%×8%;
3、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户和自由職業者)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18%。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