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面怎麼申請離婚
根據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32條的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説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同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第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第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第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第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對於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因此,對於協議離婚來説,雙方協商一致當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否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如果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判決。法院將根據婚姻法第32條的規定,審查是否符合離婚的條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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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裏可以補辦離婚證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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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期間離婚手續是什麼
離婚有兩種方式,一是雙方經過協商,攜帶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以及前述離婚協議書,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並領取離婚證。另一種是起訴。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和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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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證在外地辦理可以嗎
男女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辦協議離婚,只能到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辦,不能異地辦。但如果是到法院離婚,2人都離開户口地,被告在異地居住超過一年的,可以在異地法院辦離婚。其他情況不能異地辦理。離婚管轄:1、協議離婚的雙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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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領證懷孕了怎麼離婚
根據我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八條的規定,要求離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取得結婚證即確立了夫妻關係。因此,如果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便沒有確立夫妻關係。如果在一起共同生活只是同居關係,分開的時候不需要辦理離婚登記。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