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改名證明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2.69W
律師解析:更改姓名在居民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記錄,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證明,只需把户口本拿出來證明一下。公民年滿16歲的,只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家庭户口本、二者的複印件、在校生需要學校出具證明,單位的需要單位出證明,無業遊民則所在地居委會出證,到派出所辦理即可。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户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户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户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户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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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很多的情況下如何離婚
律師解析:首先應當看債務是個人的還是夫妻共同的,如果債務是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那麼應當由個人承擔;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要共同承擔,但是夫妻雙方協商一致也可以由一方承擔。但是需要注意,夫妻債務的約定對內和對外的效力是不同的,也就是説雙方方協商一致由一方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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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離婚了,能否和沒離婚的同居?
律師解析:《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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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異如何證明我媽是我媽
律師解析:户口本能證明母子(女)關係,户口本本人那一頁裏有跟户主的關係。如果户主是父親,户籍所在地的管理部門有上户口的出生證明,出生證明上有父母姓名及相關資料,也可以證明母子(女)關係。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四條户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户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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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離婚的情形包括什麼情形
律師解析:可以離婚的情形主要包括:1、當事人就離婚等事項協商一致的,可以協議離婚;2、當事人無法協議離婚,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查實,存在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等行為,且調解無效的情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