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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結婚生孩子男方給撫養費嗎?

沒結婚生孩子男方給撫養費嗎?

一、沒結婚生孩子男方給撫養費嗎?

沒結婚生的孩子要給撫養費的。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承擔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義務。不能因女方或是男方嫁做他人婦或是娶妻,而免除男方或是女方撫養自己親子的義務。如果對方拒不履行義務,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我國民法典》第1071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應負擔子女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分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所以,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承擔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義務。不能因女方或是男方嫁做他人婦或是娶妻,而免除男方或是女方撫養自己親子的義務。同時,非婚生子女有贍養和扶助生父母的義務,與生父母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根據上述規定,撫養孩子的一方完全有權利要求孩子的生父或生母給付撫養費,如果對方拒不履行義務,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非婚生撫養費起訴如何舉證?

其實對於非婚生子女索要撫養費的案件,在確定關係方面,女方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證據。方便的話可以收集同居期間的居委會、派出所出具的簡單證明,或鄰居的證人證言以證明存在同居關係。但確定血緣關係的最直接準確的證據莫過於親子鑑定。

到了法庭上,如果對方認可與孩子的關係,女方便不用再舉證;如果不認可,可以當庭要求進行親子鑑定。如果男方拒絕進行親子鑑定,法院會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五條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內容不利於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的規定,判決男方支付撫養費。假若男方已經支付過一段時間撫養費,如果是用銀行劃款的方式,劃款的單據也可以作為間接證據。

三、子女撫養費可以由一方全部負擔嗎?

1、如果協商一致,是可以的,當然,如果有證據顯示承擔全部撫養費的一方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則不可以。

2、即使達成上述協議後,如果過一段時間後,雙方經濟情況確有變化,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確有增加或者給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訴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擔撫養費。

在我國的離婚案件中,現在一些年輕男女不辦理結婚手續就生兒育女,這種情況是違反民法典規定的。如果同居雙方分手,孩子歸女方的話,另一方要支付撫養費,不能因為是非婚生的就免除義務。雙方協商不能解決問題,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了,由女方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