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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怎麼證明不是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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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怎麼證明不是重婚罪

一、個人怎麼證明不是重婚罪?

在刑法上認定重婚罪,首先需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 前婚不屬於合法婚姻。即,前婚沒有經過合法結婚登記手續,沒有辦理結婚證的婚姻。不過,在部分地區,對於未領取結婚證的事實婚姻也是給予認可的。

2、 後婚不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上認可的事實婚姻關係。不是領取結婚證的重婚,不是以夫妻名義形成事實婚姻的重婚。

二、因此,對於重婚需要什麼證據,具體得分兩種情況:

1、 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此種情況比較簡單,需要的證據有結婚登記或者偽造結婚證、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

2、 以夫妻名義同居未領取結婚證的:此種情況由於沒有像上一種情況的直接證據,因此在收集證據的時候比較麻煩,具體可以收集的證據有: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像等、雙方發的親密短信等等證據都可。

3、 一是結婚證。包括在民政局辦理的合法的結婚證,也包括為了和對方同居生活而偽造的結婚證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三、構成重婚罪的主體

1、可以是有配偶者,也可以是雖然沒有配偶但是還故意與有配偶者結婚的人。這裏的結婚包括法律承認的登記結婚,也包括事實婚姻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重婚罪屬於自訴案件,一般告訴才處理,國家公權力機關不會主動干預。所以作為受害方如果收集好證據,可以自行向人民法院立案起訴。

2、法院會根據受害方提供的證據綜合判斷被告人是否構成犯罪。如果構成犯罪,被告人將依法接受法律的制裁。

四、什麼是重婚罪?

1、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它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是指已經結婚的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結婚;

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指沒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在第二種情況下當事人必須是“明知”,否則不構成此罪。認定重婚,關鍵要看是否構成另一夫妻關係。依據有關司法解釋,重婚有兩種情況:一是法律上重婚(法學理論上稱為“法律婚”),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登記結婚,指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二是事實上重婚(法學理論上稱為“事實婚”),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綜上所述,重婚罪有法律上的重婚,是在有配偶又與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結婚,事實上的重婚罪,是在有配偶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重婚罪屬於自訴案件,受害方可以自行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構成重婚罪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判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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