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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起訴不判離婚條件是什麼

離婚3.08W

二次起訴不判離婚條件是什麼

當二次起訴的時候,如果法院認定為夫妻雙方的感情還是處於尚未破裂的情況的話,法院是不會判處雙方解除婚姻關係的。大家都知道,二次起訴離婚是由於法院在當事人第一次進行訴訟離婚的時候不同意導致的,進而就有了二次起訴。大多數的離婚案件中,法院在當事人第一次提起訴訟離婚的時候成功率是比較低的。因為在第一次的訴求中,法院認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還沒達到破裂的地步,所以也就不會同意判處雙方解除婚姻關係,從而也就造成了第二次訴訟的情況。還有另外一種情況下,二次起訴也是不會判處離婚的。那就是法院認為當事人所提交的訴訟材料不齊全。也就是説,提起訴訟的那一方所提交的離婚材料不充分。這種情況下,即使是第二次訴訟,法院也是不會判處雙方離婚的。

還有一些情況就是,雖然夫妻雙方的感情已經破裂了,但是雙方中的一方並不是很同意雙方解除婚姻關係。法院會根據實際的情況來進行審核判定,有些法院會判處離婚,而有些法院是不會判決雙方解除婚姻關係。還有就是處於對女方的考慮,如果女方是身懷有孕或者是還是在哺乳期的情況下,法律規定不能判決雙方離婚,除非是有特殊的情況或者是女方也是同意雙方離婚的。否則,法院都是會駁回訴訟方的請求的。

標籤:離婚 起訴 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