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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未領結婚證想要離婚應該怎樣處理

離婚2.93W

雙方未領結婚證想要離婚應該怎樣處理

雙方未領結婚證想要離婚應該怎樣處理

直接分開。也就是需要男女自行協商解除雙方之間的同居關係。

按照法律規定,沒有領取結婚證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離婚的。因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規定的離婚程序。

法律規定:“未按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前,男女雙方已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非法同居關係處理。”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男女雙方尚未領取結婚證,但是就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居住在一起的,此時要麼屬於事實婚姻,要麼就是同居關係。但由於我國對事實婚姻的認定有時間上面的限制,因而目前形成同居關係的情況是居多的。若雙方想要“離婚”的話,那麼就是解除彼此之間的同居關係,此時只要協商一致解除即可。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