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起訴離婚上訴狀怎麼寫

離婚1.71W

起訴離婚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具體的範本可參考如下:
  上訴人姓名: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__民族:____職務:____工作單位: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
  上訴人因_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法院於____年__月__日__字第__號判決,現提出上訴。上訴理由及請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上訴人: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簽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1、本上訴書副本___份。
  2、有關證明材料___件。
  注:①上訴理由應全面陳述對第一審人民法院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上的不當或錯誤,提出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包括在一審程序中未提供的事實、理由和證據。上訴的請求包括要求全部或部分撤銷、變更原判決。②當事人不服法院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一上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下:
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六十五條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條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
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起訴離婚上訴狀怎麼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