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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需要户口本嗎

離婚1.85W

辦理離婚證需要户口本。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兩種方式,夫妻雙方均自願離婚的,可以協議離婚。根據相關規定,協議離婚必須依法進行離婚登記,即辦理離婚證。
離婚證的主要辦理流程如下:
1、夫妻雙方親自到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進行離婚登記的申請,需要攜帶的資料有: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户口簿、所在單位或村委會/居委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結婚證和夫妻雙方各三張兩寸藍底或白底證件照;
2、申請完成後,婚姻登記機關會對當事人所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在審查期內,夫妻雙方都有權撤回離婚申請;
3、最後,婚姻登記機關會給通過材料審查的夫妻予以離婚登記,併發放離婚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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