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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了怎樣把户口本分開

離婚3.04W

一、關於離婚户口分立

離婚了怎樣把户口本分開

(一)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户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户、立户的規定予以辦理;

(二)如一方當事人不願交出原户口簿,經公安派出所動員説服無效的,可按判決或調解書辦理分户或遷轉手續,並在户口登記簿上註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二、離婚後回遷户口的手續:

離婚後户口回遷應依以下程序辦理:首先,要取得當地集體經濟組織同意遷入的證明。其次,要到現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我國《户口登記條例》第10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因此,在取得遷入地集體經濟組織准許遷入的證明後,應到現在户籍所在地的縣級公安户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

標籤:户口本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