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結婚前要準備什麼證件?
一、南京結婚前要準備什麼證件?
1、居民身份證;
2、户口簿(或者集體户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①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
②待業、個體無業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 ③待業人員、個體户還應提供勞動手冊(或執照)
4、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結婚登記處有快照服務;
5、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係證明)(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注:持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需帶好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
6、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7、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
二、辦理結婚證的具體流程
結婚證辦理的程序,可分為申請、審查、登記三個步驟:
(一)申請。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户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二)審查。
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鑑定。
(三)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與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説明,説明不與登記的理由。
如果雙方想要去登記結婚,那麼需要帶上自己的户口本和身份證的原件,如果雙方中曾經有一方結過婚的,那麼肯定是必須要帶上自己的離婚證的。因為我國是規定不能夠有重婚的線下,如果雙方中有一方曾經登記結過婚,但是還沒有離婚的,是不可以辦理結婚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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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父母和養子女結婚屬於無效婚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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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協議寫一份能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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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結婚證規定是什麼
律師解析:辦理結婚證規定是:1、登需要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的證明、人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等材料;2、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3、其他規定。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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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後可否復婚
律師解答:可以復婚的。律師解析:夫妻離婚後是可以復婚的。且需要按照普通的結婚程序辦理。即當事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等材料,婚姻登記機關依法審查前述材料,確認雙方符合登記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