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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被家暴離婚需要什麼證據

一、婚內被家暴離婚需要什麼證據?

婚內被家暴離婚需要什麼證據

1、結婚的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

2、被對方家暴的證據。

3、住房證據材料

產權證、租賃合同、證明或產權單位對租賃關係的意見。

4、子女狀況

提供子女出生證、户口證明,夫妻雙方撫養條件、子女願意跟隨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證明。

5、夫妻財產清單證據。

二、起訴離婚的依據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三、證明家暴需要什麼證據?

證明家暴的證據有很多類型,如果自己具備一定的證據固定意識,那麼取證就比較容易,具體説來可以從如下方面取證或固定證據:

1、發生家暴時立馬報警,在出警記錄中寫明出警原因和被家暴的過程,如果去派出所錄筆錄的也將家暴過程詳細陳述記錄;也可以向公安部門申請傷情鑑定,檢驗自己的傷情嚴重程度;

2、要及時就醫檢查,並且在就診記錄中寫明受傷原因;

3、將家暴過程錄音錄像拍照,記錄下過程;

4、對方如果在事後請求原諒的,要求寫保證書,讓對方自己承認家暴行為;

5、申請物管、保安、鄰居、村委會、居委會出面協調,如果打官司也可以申請他們出庭作證;

6、因家暴受到精神傷害的,找心理諮詢師或醫院就診,可以作為請求賠償的依據。

綜上所述,就算是因為家暴才起訴離婚的,在起訴離婚時要準備的證據材料是非常多的,除了被家暴的證據,如果不能提供結婚證,就無法證明雙方是受法律保護的婚姻關係,若沒有夫妻共同財產的清單證據,法院也無法判決共同財產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