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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出軌財產分配的方式是什麼?

夫妻一方出軌財產分配的方式是什麼?

一、夫妻一方出軌財產分配的方式是什麼?

協商分割或者是訴訟分割。對於一方的出軌行為,首先要確定該行為是不是屬於法律規定的照顧無過錯方中的過錯行為。如果不是,那麼在財產分割上,則與普通的離婚財產分割沒有很大區別。如果是過錯責任中的重婚、與他人同居兩種行為的,則在財產分割時,法院會考慮出軌一方對婚姻的影響,在照顧無過錯方的基礎上公平分割財產。

1、出軌一方屬於過錯方,分割財產時無過錯方可以多分。

2、但不管在任何情況下,男女雙方離婚時,雙方都有權獲得財產。只要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淨身出户的可能性近乎為零。如果協議離婚中,一方答應淨身出户,法律並不干涉。

(1)通常,離婚時財產分割遵循以下原則:若能雙方協商一致,或者簽署有真實有效的內部協議,則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沒有辦法協議一致的情況下,由法院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進行判決分割財產——原則上雙方平均分割;同時傾向於保護為家庭付出較多利益者,往往可以多分;另外無過錯方可以主張多分並且要求損害賠償,這種損害賠償包括了物質賠償和精神賠償。

(2)也就是説,如果協議離婚中,一方自願或答應淨身出户,法律並不干涉。在訴訟離婚中,男女雙方簽署協議,以其他權益作為交換條件,約定男方淨身出户,只要不違背社會公序良俗,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同樣視為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庭調解的過程中,一方自動放棄分割財產的權利主張,則有可能淨身出户。除了以上的情況我們不難看出,不管在任何情況下,男女雙方離婚時,雙方都有權獲得財產權益;只要雙方尚未達成一致意見,淨身出户的可能性近乎為零。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離婚財產分割應該注意什麼問題?

1、明確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如沒有與其他家庭成員分家的,要把夫妻共同財產與其他家庭成員財產區分,然後再把夫妻共同財產與夫妻個人財產區分開來。對究竟屬於個人財產或夫妻共同財產難以認定,可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程序。先由當事人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3、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原則。一是男女平等;二是照顧子女和女方;三是照顧困難一方和無過錯一方利益;四是對盡家庭義務和協助另一方工作付出義務較多的一方予以補償;五是約定優先於法定;六是方便生產、生活、學習和工作,利於發揮財產價值;七是不違反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德,不侵犯國家、集體和第三人財產利益的原則。

在法律上,即使夫妻因為一方在婚內出軌而離婚,也不能貿然認為出軌就是法定的過錯行為。於是,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的時候,不一定出軌的一方就需要少分財產。當然,要是夫妻雙方協商可以達成一致,少分或者不分財產給出軌的一方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