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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財產分割官司時效是多久?

婚姻財產分割官司時效是多久?

一 、婚姻財產分割官司時效是多久?

1、離婚時未分割共同財產的,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如果離婚時雙方沒有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比如雙方離婚時都在異地,沒對家裏的財產進行分割。那麼,這種情況在任何時候都可以進行分割,並沒有訴訟時效的要求。

2、再次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是兩年。

離婚時已經分割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後發現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行為的,另一方還可以繼續主張財產權益,並且向法院提起訴訟的,需要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該行為之日起兩年內起訴。

3、協議離婚後對財產分割反悔的,訴訟時效是一年。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時,會約定如何進行財產分割,之後一方又反悔起訴到法院後,法院審理時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就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

二、夫妻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是什麼?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民法典》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因此,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時,一般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1、男女平等原則。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

2、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則;

3、照顧無過錯一方原則;

4、尊重當事人意願原則。對夫妻雙方有約定,且約定合法的,按約定處理。約定規避法律或者無效的,按共同財產處理;

5、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等原則處理。

所以分割共同財產的官司時效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看,不同的情況其對應的訴訟時效是不同的,當然這個最好是在離婚的時候一次性的解決好,否則的話之後就會發生很多不必要的糾紛問題,這樣的話會讓雙方的關係變的更加的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