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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精神病男方能離婚嗎?

一、女方精神病男方能離婚嗎?

女方精神病男方能離婚嗎?

可以離婚。如果一方身體上存在很難治癒的缺陷或者疾病,導致雙方生活矛盾激化,夫妻感情破裂,那麼法院會考慮雙方無法繼續生活下去,判離婚的概率會很高。

首先,女方患有精神類疾病,那雙方顯然不適合採取協議的方式的離婚,因為精神病人屬於不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人,沒有單獨甄別事物的能力。其次,沒有任何規定一方患有精神病另一方不能提出離婚,那麼男方只能採取訴訟的方式離婚。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二、一方有精神病起訴離婚流程怎麼走?

去法院起訴離婚的程序主要有:

(1)去法院起訴

法院離婚程序第一步,起訴。起訴需要的材料有:起訴書及起訴書副本、身份證、户口本、結婚證居住證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況和撫養狀況的證明等材料。(《離婚起訴書標準格式》)

(2)法院審理階段

這是法院離婚程序中,最為重要的一個程序。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訴狀後,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後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配偶。配偶在接到起訴狀副本後,15日內提交答辯狀。

2、調解,在審理離婚材料後,法院不會立即進行庭審,而是在庭審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才會開庭審理。

3、開庭審理,在法院開庭審理中,具體的流程有: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佈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佈案由,宣佈審判人員是否迴避;之後,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鑑定人,宣讀鑑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之後,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3)法院判決

最後,根據庭審情況,會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行宣判。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女方精神病男方是可以離婚的,起訴離婚有三個步驟,第一步是去法院起訴,第二步是法院審理階段,第三步是法院判決階段。去法院起訴時,要提供起訴狀,身份證和户口本。法院審理階段包括立案,調解,開庭審理,最後根據庭審狀況,下達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