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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登記結婚證離婚協議書需要寫嗎?

無登記結婚證離婚協議書需要寫嗎?

一、無登記結婚離婚協議書需要寫嗎

沒結婚證的,不用離婚,也就不用寫離婚協議書。我國對婚姻採取的是婚姻登記制度,男女雙方想要結婚的,應當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在完成結婚登記後,婚姻關係立即確立,男女雙方沒有結婚證,意味着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男女雙方就沒有婚姻關係,男女在一起的,就只是同居關係,不用離婚,也就不用寫離婚協議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沒領結婚證但有孩子財產怎麼分割

沒領結婚證但有孩子的,其婚姻關係不受法律保護,但所生的兒女,和婚生子女一樣,有同等的法律權利。同居期間雙方所共同添置的財產在解除同居關係時,按照共同財產分割。如果一方堅持主張對某物的所有權或購置財產時出資較多,而另一方又否定的,主張一方要負證明該物所有權歸自己的責任。如不能證明,則按共同財產分割。

如果雙方分手,不用辦理離婚手續,直接分開即可。

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應承擔一半的撫養費。

對於同居期間的財產和子女撫養,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就財產分割和孩子撫養可以向法院起訴。

對於彩禮,應認定為以結婚為目的的贈予,現雙方按習俗辦理了婚禮,實際在一起同居,是不用再退彩禮的。

三、沒登記離婚財產怎麼分

雙方協商分割。按照法律規定,沒有領取結婚證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離婚的。因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規定的離婚程序。

在我國,婚姻關係的成立是以“登記”為法定要件的。未辦理結婚登記在一起共同生活,係一種同居關係,不受民法典的保護,不享有基於配偶身份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也不適用民法典關於夫妻財產分割的相關規定。

因此離婚協議書是建立在登記結婚的基礎之上的,也就是必須要有結婚證,如果沒有對應的結婚證,那麼就不存在離婚,因此雙方如果不想在一起了,自己協商即可,因為同居關係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所以為了更好的保證自己的利益,一定要登記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