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婚姻財產分割規定是什麼?
一、離婚婚姻財產分割規定是什麼?
離婚婚姻財產分割規定是夫妻感情破裂離婚時,雙方可以共同協商財產的分割,協商一致的簽訂離婚協議書,協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據一定原則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約定財產製】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二、法律離婚財產分割流程是怎樣
1、要明確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
確定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要以當事人提供為前提,法院不主動調查確定。夫妻財產分割僅限於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所以,在分割財產前,如果是“小家庭”與“大家庭”一起共同生活,還未分家的,那首先要進行分家析產,嚴格分清夫妻間共同財產、個人財產及大家庭共同財產,將夫妻間的共同財產區分出來。
2、進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在分割夫妻間共同財產時,應遵循先調解,調解不成再判決,即應先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拿出分割方案,再由法院進行審查確認;如果離婚雙方協商不成的,法院應先提出分割方案,儘量使當事人能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達成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還是達不成調解協議的,再進行依法判決。
在當代的社會現在要解除夫妻關係,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的話,那麼必然是需要確定一下哪些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為只有這樣的話,才能夠關於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之後,雙方就可以關於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來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話就是人民法院按照公平的原則基本上一人一半來進行判決。
-
離婚可以調查老公財產嗎?
一、離婚可以調查老公財產嗎?離婚可以調查老公財產的,聘請專業的調查公司,此項有一定的風險,很多法院對專業的調查公司的合法性還持有懷疑的態度,還有一些非專業的調查公司在調查時可能會違法調查,得到的證據就有可能不被法院所採信。申請法院調查,很多朋友會説那我...
-
協議離婚房產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出於暫時不傷和氣的角度來考慮,離婚的時候還是儘量的選擇協議離婚比較友好,而且可以快速的得到妥善的辦理,只要是就婚內財產以及孩子歸屬問題達成一致的話就可以馬上辦理離婚手續。那麼協議離婚房產分割的時候所要依據的原則主要是什麼呢。一、協議離婚房產分割婚...
-
共有產權房離異無房怎麼辦?
一、共有產權房離異無房怎麼辦?1、如果屬於是夫妻共同擁有財產,那麼離婚之後共有產權房屋可以按照50%的比例平均分配,也就是説男女雙方各自可以持有房屋50%的擁有權,要是説後期在分配房子的時候,無法決定房子到底由哪一方持有,那麼雙方可以協商將房子出售,之後再把房...
-
結婚後一方的婚前房產拆遷款以及用拆遷賠償買的房是共同財產嗎
現在離婚很多時候都涉及到了房子的問題,對於離婚房子財產分割大家都清楚一下,但是還有一種大家肯定還不知道,就是婚前個人房子,婚後房子拆遷,離婚後是否是共同財產還不清楚,那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吧!一人婚前財產婚後拆遷,買房登記在夫妻名下,房產為夫妻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