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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精神病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在社會轉型期間,夫妻雙方離婚的情況非常普遍。在眾多離婚的因素中,有些是不大常見的,比如婚後發現對方有精神疾病,無法生活。只要是離婚,就涉及到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權的分配。那麼精神病離婚財產怎麼分割?針對這個比較特殊的問題,小編談談自己的看法。

一、精神病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精神病患者屬於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而配偶又是其法定的監護人,所以,一方在提出離婚訴訟前,必須先要求人民法院變更精神病患者的監護人,在確定了新的監護人後,才能由新監護人代理精神病患者參加離婚訴訟。在審理一方是精神病患者的離婚案件中,應根據具體情況分析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有關司法解釋中規定,如一方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療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都可確認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判決准予離婚。具體到離婚財產分割,要從下面幾方面考慮:

1、要看精神病患者是男方還是女方;

2、要看精神病患者所患疾病的程度;

3、要看有沒有過錯。

總體上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分配,是在照顧女方和無過錯方的前提下平均分配的,據你所稱事實,對方有可能獲得經濟上的幫助。

二、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有哪些?

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説,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

4、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入夥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夥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入夥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5、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於發展生產、有利於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6、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增殖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人折價補償給另一方。

講到現在,大家應該對精神病離婚財產怎麼分割這個知識有了初步瞭解吧。如一方患有嚴重的精神疾病,無法繼續生活時,另一方是可以提出離婚申請的。在財產分割上面,要考慮對方性別、精神疾病程度和有無過錯等。一般情況下,會按照照顧女方和無過錯原則進行財產分割,對於患有精神病的一方,也會適當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