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財產分割

離婚財產分割法院怎麼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離婚財產分割法院怎麼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一、離婚財產分割法院怎麼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離婚案件受理費只是訴訟費的一種,是起訴時交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

起訴離婚的費用是交給法院,按有關規定,起訴離婚的費用一般由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

原告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起訴離婚的費用,最後法院依“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起訴離婚的費用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後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

二、起訴離婚財產分割訴訟費如何繳納?

家庭財產離婚案件徵收的費用,按雙方爭議財產的價值計算離婚訴訟費:

價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萬元,按4%徵收,即標的×4% 10元;

5萬元至10萬元的,按3%徵收,即標的×3% 510元;

10萬元至30萬元部分,按2%徵收,即標的×2% 1510元;

20萬元至50萬元的,按1.5徵收,即標的×1.5% 2510元;

50萬元至100萬元的,按1%徵收,即標的×1% 5010元;

100萬元以上的,按0.5徵收,即標的×0.5% 10010元。

三、起訴離婚的流程是怎樣的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可以説起訴離婚是夫妻離婚中兜底的一種方式,也即大部分的夫妻雙方在離婚時,並不會首先就選擇訴訟的方式來辦理離婚手續。只有是協商時各方都想多獲得財產、不想承擔債務,或者是無法確定孩子由誰撫養等情形,才會選擇起訴,此時原告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主要就是50-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