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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單方出軌離婚財產如何分配?

夫妻單方出軌離婚財產如何分配?

現在社會上誘惑很多,有的男人結婚後不照顧家庭,反而到外面找小三,作為受害的女方,往往要求離婚,這個時候,會涉及到財產分割。夫妻一方出軌離婚財產如何分割?受到傷害的一方可以要求對方支付精神損失賠償,在分割財產的時候少分,下面小編給大家講解下相關知識。

一、夫妻一方出軌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因此,如果男方有外遇,符合上述兩種情況,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但是實踐中,法院很少會判決在離婚中有精神損害賠償的,除非是因為有家庭暴力、遺棄虐待重婚等因素,如果只是外遇而導致離婚,不會支持精神損害賠償,只會在財產分割的時候照顧無過錯方而已。

即使支持精神損害賠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精神損害賠償最高5萬,而且法院一般根據當地的生活水平、過錯方的過錯程度和負擔能力等具體情況綜合考慮,具體賠償數額沒有明確量化標準。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應當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予以解決。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是什麼?

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但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

2、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1)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

(2)一方或雙方繼承、受贈的財產;

(3)一方或雙方由知識產權取得的經濟利益;

(4)一方或雙方從事承包、租賃等生產、經營活動的收益;

(5)一方或雙方取得的債權;

(6)一方或雙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綜上所述,離婚財產分割有一定的原則,雙方協議離婚的,可以自行協商,如果一方出軌,在分割財產的時候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雙方不能通過協議達成離婚的話,就只能走訴訟程序,女方在起訴的時候,要準備好訴訟狀、對方出軌的證據材料,這樣在爭取財產的時候比較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