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銷的條件是什麼
一、因為一些實質誤會、誤解而簽訂的合同。
重大誤會是簽約合同雙方有一方或雙方因為合同內容的性質、內容的質量或數量甚至是對簽約人的誤解導致了不清楚當時狀況而簽署的合同,這樣的合同會讓一方或雙方上遭受損失,這樣的情況能夠行使合同撤銷權。根據法律條例,需要滿足以下幾點:
(一)在行使撤銷權前,雙方或單方是對合同的核心主內容產生了巨大誤會,而不是對微不足道的次要條例產生誤會,這個誤會影響了合同的順利執行,才能對合同進行撤銷。
(二)的確是合同內條文的意思表示導致了雙方或單方的誤會,而不是單憑想象或其他引起誤會,才能對合同進行撤銷。
(三)最後是這樣的誤會是由雙方或單方自己的主觀理解錯誤或是自身其他原因造成的,而不是故意欺騙對方,才能行使合同撤銷。
二、沒有在公平公正的情況下籤訂的合同。
在非公平公正的條件下籤訂合同,意思是在簽訂合同的一方在很迫切或是經驗不足、不懂詳細情況下籤訂的合同,這份合同對這個不懂的人有明顯的不利內容,可以行使撤銷權。根據法律條例,需要滿足以下幾點:
(一)合同原則上十分偏頗,一方明顯有益處導致另外一方有虧損,或是一方能享受明顯更多的權利但承擔更少的義務。
(二)有利的一方所獲得的錢財或利益已經超越法律能容許的上限。如一些鉅額的天價收入。
(三)利益受損的合同其中一方在短時間內因為時間緊迫或是不懂詳情而輕易簽署了合同。
例如小芳和小吉簽署了婚前協議,這份協議經過公證有法律效力。但是小芳因為不認識字,單憑丈夫小吉一面之詞而簽署了不利於自己條款,條款包括小芳日後收入的四分三要上交給小吉處置。這種情況明顯是偏頗了小吉,而小芳在被矇蔽的情況下籤署了合同。小芳知情後,是可以對合同進行撤銷權的。
三、用欺騙手段矇蔽對方的合同。
欺騙意思就比較簡單了,就是一方在自己知詳情的情況下故意欺騙對方以獲取自己的利益,這種行為會讓合同另外一方收到虧損。根據法律條例,需要滿足以下幾點:
(一)如字面所講,合同的一方是故意對另外一方實行欺騙的行為,用一些花巧的行為或言語另對方簽訂不利於自己的條款。
(二)受虧損的一方是因為對方的欺騙行為簽訂的合同,而不是其他原因。
四、用武力或其他威脅手段讓對方簽訂的合同。
用毆打他人、用對方家人或是其他手段迫使另一方簽訂合同的行為,根據法律條例,需要滿足以下幾點:
(一)一方有威脅他人的有意的、實質性行為。
(二)逼迫、威脅的實質在於對合同另一方的自由進行干涉。
(三)合同受損的一方因為受對方威脅而感到恐慌不安甚至無法反抗。
五、利用對方危機處境趁火打劫而籤的合同。
趁火打劫意為合同的利益方利用受損方的危難處境,令對方不得的簽署大大不利於自己的合同的行為,這種情況下,受損方是違背了本身的意願去簽署的。根據法律條例,需要滿足以下幾點:
(一)受損的一方的確出於危難、不利的境地,這種危難是客觀上,而非主觀上的。
(二)得益方在明知對方有難得情況故意利用這種處境賺取好處,而非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與對方簽署。
(三)正是合同趁火打劫的一方導致了另外一方的虧損,兩者之間有因果關係。
(四)受損的一方已蒙受重大的不利或即將面臨這種情況。
以上幾種情況就是能夠撤銷合同的幾個必要條件,另外值得提到的是,撤銷合同與裁定合同無效兩者是具有差別的,如有想加深這方面知識的朋友,可以自行查詢兩者的差別。
-
效力待定合同的含義是什麼?
律師解析: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經成立的合同,因其主體資格不完全符合合同有效要件的規定,其能否具備合同效力,尚需形成權人來決定。如果形成權人表示承認的,該合同有效;如果形成權人不予認可或未在法定期限內追認,合同無效。效力待定合同有以下四個特點:1、合同已經成立...
-
民法典中合同哪些無效哪些可撤銷
律師解析:無效合同包括:(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合同。(2)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籤的合同。(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4)違背公序良俗的合同無效。(5)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合同無效。法律依據:《民法典》第...
-
效力待定合同的定義是什麼
律師解答:合同欠缺一定的要件而不生效。律師解析: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與否尚未確定,須經過補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內不予補正則視為無效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經成立但是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的要求,一般是合同當事...
-
什麼條件合同可撤銷
律師解析:可撤銷合同的條件為:(一)一方以欺詐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二)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三)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