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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糾紛訴訟費怎麼收?

一、合同效力糾紛訴訟費怎麼收費?

合同效力糾紛訴訟費怎麼收?

不同種類的訴訟費用,有不同的收費標準。而收費標準的確定,主要考慮兩個因素:

其一是訴訟費用的性質,裁判費用的確定應根據國家的財政水平和當事人的一般支付能力確定,否則就可能脱離本國實際而至收費標準失去合理性;而當事人費用則一般是根據實際開支的情況確定。

其二,應考慮案件的性質,看收取訴訟費用的案件是訴訟案件還是非訟案件,是財產案件還是非財產案件,案件的性質不同,收費的標準也不同。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八條訴訟費用的種類和交納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遲交、減交或者免交。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二、民法典關於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的規定

訴訟或者仲裁時效是權利人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解決爭議,保護其權益而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規定訴訟時效的目的,在於促使當事人儘早行使權利,儘快解決當事人間的糾紛。

一般的合同糾紛按照民法典的規定,訴訟時效為3年,幾類特殊的爭議,如租賃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爭議,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丟失或損毀的爭議的訴訟時效為一年。

由於合同的複雜性、地域性,因此,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其他法律規定了特別時效的,依照其規定,如海商法規定的貨運賠償請求權的時效為一年。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自當事人知道或者當應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因此不同案件性質的訴訟費用是不同的收取方法,比如財產合同糾紛訴訟費是分段累計收取的,最低50元,超過一萬以上的開始按金額分段收取,如果當事人繳費合同效力糾紛訴訟費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遲交、減交或者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