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如何界定經濟糾紛和詐騙

如何界定經濟糾紛和詐騙
律師解析:經濟糾紛是指平等主體之間有關經濟內容的糾紛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行政單位關於經濟行政管理方面的糾紛。包括經濟合同糾紛和經濟侵權糾紛。而詐騙是指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虛構的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使對方因此陷入錯誤認識而轉移數額較大財產的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