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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決議增加註冊資本範本是什麼樣的

一、股東會決議增加註冊資本範本是什麼樣的

股東會決議增加註冊資本範本是什麼樣的

1、會議時間;

2、會議地點;

3、會議性質:臨時股東會議;

4、參加會議人員;

5、會議議題:

6、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條 【公司增資】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

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公司增資股東會決議注意事項

1、股東會決議的變更事項,正式行文時,根據實際情況選擇相應的內容,應根據設立董事會或者設立執行董事以及是否任期屆滿的實際情況選擇其中一項內容。

2、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章程的,所作出決議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原股東會、新股東會通過,出席股東如有反對或棄權的應列明所佔表決權比例。

3、本股東會決議範本適用於有限公司(不含國有獨資)的變更登記。

4、股東為非自然人的,“出席會議股東”應寫明其單位名稱,如需列明其出席代表姓名,可在單位名稱後加“(出席代表:——)”。

5、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簽名不能用私章或簽字章代替;簽名應當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毛筆或簽字筆,儘量不與正文脱離單獨另用紙簽名;若正文與簽名脱離的,應當在正文與簽名頁處加蓋企業的騎縫章。

6、為減少文件份數,本範本將股東變更前後的股東會決議合併而寫,新、舊股東都要在本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如需要可分開寫。股權轉讓無新增股東的,適當刪減範本中有關“新增股東”的內容。

7、文件簽署後應在規定期限內(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為30日內,變更住所為遷入新住所前,增資為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30日內,變更股東為股東發生變動30日內,減資、合併、分立為公告之日起45日後)提交登記機關。

8、要求用A4紙、四號(或小四號)的宋體(或仿宋體)打印,可雙面打印;多頁的,應打上頁碼,加蓋騎縫章;內容塗改無效,複印件無效。

增資是指企業為擴大經營規模、拓寬業務、提高公司的資信程度而依法增加註冊資本金的行為。上市公司為業務需求經常會辦理增資(有償配股)或資本公積新增資(無償配股)。

三、股東會決議的無效情形認定是怎麼樣的

1、股東會決議效力確認之訴的主體對於股東會決議效力確認糾紛案件中當事人的主體資格確認問題,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故有必要予以解析;

2、股東會召集程序符合慣例的合法性認定;

3、股東會決議的內容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4、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的常見事由;

5、涉及公司自治事項的股東會決議,不宜認定為無效股東會決議本屬於公司股東的自治內容,只有在決議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下,方應受司法的規制;

6、案涉股東會決議效力的認定。

如果公司需要增資,那麼需要在股東會決議上寫上會議的時間和參會的人員,以及會議的地點和會議的主題,然後再由所有股東大會進行表決。最後再由股東們進行簽字確認。如果股東會決議不符合相關的規定,那麼會被認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