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域名註冊合同(樣式一)

域名註冊合同(樣式一)

域名註冊合同(樣式一)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第一條 合同項目 

在國際互聯網(internet)上註冊甲方申請註冊的域名。註冊的域名數量為國際域名  個,為           。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1 甲方對所註冊的域名擁有internet域名註冊管理機構(包括但不限於nsi和/或cnnic,下同)認可意義下的所有權。

2-1-2 甲方可以在域名註冊成功之後的任何時候,將域名保留在乙方的域名服務器或者轉移到其他甲方指定的域名服務器上。

2-1-3 甲方申請域名註冊應遵守域名註冊管理機構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所申請註冊的域名,應該沒有侵犯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權利。如果該申請註冊的域名侵犯了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權利,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2-1-4 甲方承擔此次域名註冊全過程產生的權利和義務及違反2-1-5所可能產生的後果。

2-1-5 甲方認識到域名註冊申請的成功與否是由申請本身及申請時間等因素決定的,乙方僅以代理身份代為辦理有關手續,對域名能否成功註冊不提供任何擔保。在未與乙方核實之前,甲方不得對外聲稱自己是該申請域名的所有者,也不得斷定域名註冊成功或者註冊不成功。

2-1-6 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授權委託書併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2-1-7 甲方應按時足額向乙方繳納所需的全部費用。如果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足額交費,將被視為自動放棄所註冊域名,甲方應承擔全部後果(包括但不限於被域名註冊管理機構取消該域名的註冊)。 

2-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2-1 乙方為甲方辦妥第一條所註明的域名的申請註冊手續,提交規定的文件並代甲方繳納有關費用。乙方不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擔保甲方申請註冊的域名能夠成功註冊。

2-2-2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即進行有關的查詢和註冊申請。

2-2-3 乙方提供如下的註冊後服務:向甲方報告查詢和註冊結果;代甲方支付internet域名管理機構所需的有關費用;用乙方的域名服務器為甲方的域名提供域名服務;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保持甲方的域名直到甲方具備使用它的條件.

2-2-4 乙方按照約定收取第三條約定的合同金額和代甲方繳納的有關費用。

2-2-5 乙方以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域名註冊管理機構履行了有關義務後,因域名註冊管理機構的原因造成甲方域名註冊爭議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 合同金額

3-1 本條涉及到的域名註冊的術語含義如下:

3-1-1 普通註冊:指甲方未同時租用乙方虛擬主機而委託乙方進行的域名註冊;

3-1-2 虛擬主機型註冊:指甲方租用乙方一部虛擬主機同時又委託乙方進行一個域名註冊;

3-1-3 特別優惠註冊:是指甲方預先向乙方按照擬註冊域名個數足額付清款項後進行的得到乙方價款優惠的域名註冊。

3-2 普通註冊:國際域名註冊費是每個人民幣  元/前兩年(含internet域名管理機構年費)。 個域名,合計  元,第三年起每年 元。 

3-3 虛擬主機型註冊:

3-4 國際域名特別優惠註冊:國際域名註冊費是每個人民幣

3-5 國際域名虛擬主機型特別優惠註冊;在租用虛擬主機的同時申請註冊國際域名特優惠註冊,國際域名註冊費是每個域名人民幣       。

3-6 本合同全部金額為 元。在域名註冊成功後,甲方如果要求修改域名記錄中的某些項目(不包括域名本身及註冊所有人的修改),修改費用每項人民幣 元/次。 

第四條 服務期限

在本合同中,對於普通域名註冊,乙方的服務期限為:國際域名為兩年,國內域名為一年;對於虛擬主機型域名註冊,乙方的服務期限由虛擬主機租用合同確定。 

第五條 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簽訂之同時,甲方將註冊域名的全部款項共計  元支付乙方。對於後續服務所需的費用,甲方在前一次付款款項的有效期結束之前一個月內支付乙方,本合同得以繼續履行。 

第六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與服務期限一致。 

第七條 合同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7-1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甲方將域名轉移到除乙方以外的其他域名服務器,本合同即告解除。

7-2 在甲方前一次付款款項的有效期結束後,如沒有接到甲方第二次付款,本合同自動失效。

7-3 如果甲方所需域名未能註冊成功,乙方將全部款項扣除有關費用後退還甲方,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八條 爭議解決

8-1 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8-2 如果協商未成,雙方同意向蘇州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併接受其仲裁規則。 

第九條 不可抗力

9-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過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本合同即告終止。

9-2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第十條 其他約定

10-1 本合同的解除、終止或者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本合同關於合同的解釋、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的有關約定的效力。

10-2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計算機行業的規範。

10-3 如果本合同任何規定根據適用的現行法律被確定為無效或無法實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條款將繼續有效。此種情況下,雙方將以有效的約定替換該約定,且該有效約定應儘可能接近原約定和本合同相應的精神和宗旨。

10-4 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他聯繫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一個月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10-5 對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及業界通行的理解和慣例進行,本合同內的標題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10-6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10-7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者終止合同的履行。

10-8 因乙方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雙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10-9 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10-10 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或者約定若與雙方以前簽署的有關條款或者乙方的有關陳述不一致或者相牴觸的,以本合同為準;但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10-1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因乙方上市、被收購、與第三方合併、名稱變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和/或義務轉讓給相應的乙方權利/義務的承受者,但乙方應保證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權益不會因此而受到不利影響。 

第十一條 附則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

標籤:合同 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