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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與累計折舊

法律2.95W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與累計折舊
哪些固定資產累計折舊不用計提
我國準則規定,除下列情況外,企業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①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②單獨計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③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④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⑤處於更新改造過程中的固定資產⑥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除上述情況外,均須計提折舊。應計折舊的7種特殊情況(下列情況均需計提折舊):①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②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③不需用固定資產④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結算的固定資產(竣工決算後調整資產價值,但不調原計折舊)⑤因經營任務變更而停用的固定資產⑥因季節性經營而停用的生產設備⑦因修理而停用的設備(屬於資本化除外)加粗的不用計提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