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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房產税怎麼來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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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房產税怎麼來徵收
商鋪房產税怎麼來徵收
對商鋪進行房產税徵收有兩種情況:
1、如果商鋪是租來的,也就是説自己沒產權,不用交税。
2、如果商鋪是自己的,那也要根據用途來區分計税依倨:
(1)自用:税率為1.2%,以房產的計税餘值作為計税依據。公式:全年應納税額=應税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1.2%
(2)出租:税率為12%,以租金收入作為計税依據。公式:全年應納税額=租金收入×12%
注:所謂計税餘值,是指依照税法規定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的損耗價值以後的餘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税暫行條例》
第一條房產税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收。
第二條房產税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為納税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税人)。
第三條房產税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餘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税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
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税的計税依據。
第四條房產税的税率,依照房產餘值計算繳納的,税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税率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