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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需要計生證明嗎

法律1.16W
還需要計生證明嗎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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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結婚證明現在還需要嗎


現在已經不需要單位開局證明,這一項工作由民政機關進行審核他們是否屬於適合結婚人員。單位結婚證明,是20世紀90年代,在去民政部門登記結婚之前,需要辦理的一個“婚姻狀況證明”。婚姻的當事人結婚時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必須持有“所在單位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單位在證明職工有資格結婚時的證詞是很有意思的:首先,是要證明這個人是歸屬於某某單位的。因此,有社會結構關係中,某某的社會歸屬在一個指定的單位內,他(她)是有單位的人。這個潛台詞很明確,所以這個人是合法的。其次,單位要證明它有資格同意職工與他人結婚。但開出來的證明詞有的就有些不倫不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