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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賣婦女,又強姦婦女的,怎樣定罪。

法律1.54W
拐賣婦女,又強姦婦女的,怎樣定罪。
拐賣婦女,又強姦婦女的,怎樣定罪
如果是拐賣婦女兒童並的,屬於拐賣婦女兒童罪的加重情節: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姦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
(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如果拐賣的和的不是一個人,依據數罪併罰原則
(一)有一個判死刑或無期的,直接死刑或無期。
(二)判決宣告均為有期徒刑的,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最高不能超過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