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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車險流程

法律1.17W
交車險流程

保險理賠,是指在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使被保險人財產受到損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損害時,或保單約定的其它保險事故出險而需要給付保險金時,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規定,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行為。簡單的説,保險理賠是保險人在保險標的發生風險事故後,對被保險人提出的索賠請求進行處理的行為。在保險經營中,保險理賠是保險補償職能的具體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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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理賠流程



    出險時若涉及第三者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車主應先聯繫120急救電話(如有人身傷亡),撥打110交警電話,並撥打保險公司的理賠電話進行報案,配合保險公司查勘現場,可以按照情況要求保險公司預先支付或墊付搶救費。


    保險公司應在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天內,書面告知被保險人需要提供的和理賠相關的所有證明和資料。


    自收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於保險責任進行審核,並將結果及時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要以書面説明理由。


    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和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後10日內,支付賠償金。


    交強險,全稱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台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廣大駕駛員應當注意在發生交通事故後要及時聯繫保險公司進行理賠,以免給雙方帶來不必要的爭執,同時,關於交強險並不是每一種交通事故都能得到相應的賠償,保險公司會依照相關賠償標準進行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