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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一下徵收社會撫養費標準怎樣規定

法律2.18W
諮詢一下徵收社會撫養費標準怎樣規定
諮詢一下徵收社會撫養費標準怎樣規定
根據違法生育或者非法收養的性質、情節和收入取證情況,確定下列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符合再生育一個子女的條件,未取得生育證生育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徵收。徵收社會撫養費後補辦生育證。符合法定結婚條件,未辦理結婚證生育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二倍徵收。不足法定婚齡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三倍徵收。
符合法定收養子女條件,但沒有辦理收養證的,動員其依法辦理收養證,拒絕辦理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二倍徵收。
不符合法定收養子女條件收養子女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三倍徵收。違法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二至三倍徵收。有下列嚴重情節違法多生育一個子女的人,按較高的倍數徵收:實際收入明顯高於當地人均收入,但無法核實其具體收入的,按照人均收入的四至六倍徵收;違法多生育子女後沒有及時報告,超過一年的,按照總收入的三至四倍徵收;其中超過三年未主動報告或者經舉報查實的,按總收入的五至六倍徵收;所在村民委員會的土地被納入徵地規劃後,違法多生育的,按照總收入的四至六倍徵收;在違法生育前後藏匿、轉移財產的,按照總收入的四至六倍徵收;拒不繳納終止妊娠保證金,又拒不終止妊娠導致違法生育的,按照總收入的四至六倍徵收;重婚生育或者與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徵收;違法多生育一個子女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在二至六倍標準內酌情決定計徵倍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