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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獨生子女證2023年還辦理嗎

法律2.04W
安徽獨生子女證2023年還辦理嗎
獨生子女證辦理流程
獨生子女證辦理流程如下: (一)申請人至其户籍地社區工作站領取《申請表》如實填寫。 (二)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原件及複印件、《申請表》原件至男女雙方户籍地社區工作站(村、居委會)初審並加具意見: 1、男女雙方户籍為本市同一地址的,由該地址所屬社區工作站初審並加具意見; 2、男女雙方户籍均為本市但屬不同社區工作站的,由女方户籍地社區工作站初審並加具意見説明情況,取消男方户籍地社區工作站初審和加具意見; 3、一方為本市户籍,一方為外市户籍的,由各自户籍地社區工作站(村委會)初審並加具意見; 4、夫妻離異或喪偶的、單身合法收養子女的,由直接撫養子女方(收養方)户籍地社區工作站初審和加具意見。 (三)申請人持社區工作站加具意見的《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提交街道計生部門審核發證。 1、夫妻雙方户籍均在本市的,由女方户籍地街道計生部門審核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夫妻一方户籍在本市的,由本市户籍一方的户籍地街道計生部門審核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3、夫妻離異或喪偶的、單身合法收養子女的,由直接撫養子女方(收養方)户籍地街道計生部門審核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四)經街道計生部門審核,符合發放條件,材料齊全無誤的,即時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在本省《計劃生育服務證》中登記,將材料原件退還申請人。 (五)對不符合發放條件的,書面告知申請人,對材料矛盾或存疑的,街道計生部門、社區工作站可以開展調查核實,10個工作日內核實完畢,核實符合發放條件的,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符合發放條件,書面告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