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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前突擊栽樹違法嗎

法律2.87W
徵地前突擊栽樹違法嗎
徵地報批前

1、徵地單位和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協商徵地補償和安置協議:主要內容有徵地雙方,面積,地類,數量,徵地補償標準,補償方式,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補償標準和方式,村民安置方案等。


2、村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組織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形成決議,決議要書面形式並加蓋公章。


3、簽訂協議後,村組織就協議在擬徵地所在地進行公示。


4、徵地單位將有關資料組卷,上報區國土分局(業務受理部門、耕保徵地科),主要內容包括:


(1)徵地單位填寫的建設用地申請表。


(2)徵地申請。


(3)用地預審批覆。


(4)項目核准。


(5)規劃意見書。


(6)釘樁成果通知單。


(7)徵地補償安置協議書


(8)村民代表大會決議。


(9)建設用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和1:2000勘測定界圖。


(10)建設項目總平面圖。


(11)土地情況調查表。


(12)土地權屬情況彙總表。


(13)是否佔壓礦牀證明(通過預審的免交,分批次的免交)。


(14)地質災害認定表(通過預審的免交,分批次的免交)。


5、區國土分局收到申請材料後,在5個工作日內,製作徵地補償安置公示,並在被徵地的村內公示。公示不少於5個工作日。


(1)公示期間,聽取被徵地村民對簽訂徵地補償安置協議是否履行民主程序,以及是否符合有關規定的意見。


(2)公示期間,如果村民提出聽證要求,應組織聽證,並作好相關記錄和結果。


(3)有關村民意見及採納結果,聽證記錄及聽證結果隨報批材料一併上報徵地批准機關。徵地文件資料的組捲上報及批准:區國土分局在收到用地單位齊全的申報材料後(見以上列14項),擬定的以下材料,組卷報區政府,在區政府審核同意後,告知用地單位領取有關材料,由用地單位報市國土資源局:


1)擬佔用土地1:1萬土地利用現狀圖(區國土分局規劃部門擬定,交用地單位和被徵地單位確認範圍)。


2)1:1萬(或1:2000)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區國土分局規劃部門擬定,交用地單位和被徵地單位確認範圍)。


3)建設用地“一書四方案。(建設用地項目説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建設只佔用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的,區分局只需擬訂徵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4)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局部調整方案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局部複印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免)。


5)公示、聽證情況。


6)徵地情況調查表。


7)代區政府撰寫的建設用地申請文件。


區國土分局辦理時限為30個工作日。如果涉及佔用耕地,要落實補充耕地或繳納耕地開墾費,耕地開墾費繳納證明一起上報市局。耕地開墾費標準為海淀、朝陽、豐台和石景山一般耕地30萬元/公頃,基本農田37.5萬元/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