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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前能變更股權給他人嗎,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法律1.22W
離婚前能變更股權給他人嗎,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離婚前能變更股權給他人嗎,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民法典》規定股權若是婚前取得,則是屬於個人的財產,隨時可以轉讓。若是婚後取得的,則是共同財產,離婚前私自轉讓屬於轉移財產,此時轉移的一方應當少分或者是不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