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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法律1.73W
殘疾人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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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我國法律規定了兩種離婚方式,一是到民政局協議離婚,此種方式要求雙方必須到場,且對子女撫養與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如果一方不到場,則不能辦理;二是到法院起訴,要求解除婚姻關係。如果在法院審理期間,雙方又到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則到人民法院撤回起訴。 此案的特殊性在於女方的殘疾,財產分割上會最大限度的保護女方的居住權。之所以這樣説,是因為如果房子面積很大,適於分割居住,也可以判決離婚後讓男方居住另一部分。但無論怎樣,女方居住在此房內是沒有法律障礙的。

以上就是對殘疾人離婚財產如何分割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