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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拘留是什麼意思

法律1.75W
拘役拘留是什麼意思
拘役拘留是什麼意思
1、拘役的概念
拘役:我國刑法規定的一種刑事處罰。拘役是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的刑罰方法。
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 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1年
2、拘留的概念
(1)行政拘留(治安拘留):
的一般違法行為,給予的一種最嚴厲制裁,屬於行政處罰的一種。治安拘留最高期限為15日,期滿即釋放,由公安機關決定,在行政拘留所執行,對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
(2)司法拘留(民事拘留):
一種是指在民事、行政訴訟或執行過程中,對妨害訴訟活動(如:作偽證、衝擊法庭、妨害證人作證、隱匿轉移被查封、扣押的財產、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逃避執行)等,由人民直接作出的拘留決定,屬於強制措施,依據的是《民事訴訟法》或《行政訴訟法》,最高期限為十五日,由將被拘留人交公安機關看管,不服的可向申請複議,拘留期內,由決定提前解釋或期滿釋放。
(3)刑事拘留:
指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在刑事案件偵查中,對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暫時採取的強制措施。公安機關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則依據《刑事訴訟法》審理,刑事拘留不是處罰或者制裁。若後被無罪釋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3、拘役和拘留的區別
(1)性質不同。拘役是刑罰種類之一;行政拘留屬於治安行政處罰;民事拘留屬於司法行政性質的處理,是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
(2)適用的對象不同。拘役適用於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適用於《刑事訴訟法》第61條規定的七種情形之一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適用於違反治安管,尚未達到犯罪程度的行為人;
一,但又不構成犯罪的民事訴訟參與人或其他人。
(3)適用的機關不同。拘役和民事拘留均由適用,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則由公安機關適用依據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適用以刑法為依據;刑事拘留的適用以刑事訴訟法和逮捕拘留條例為依據;民事拘留的適用以民事訴訟法為依據。
(4)依據的法律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