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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提出離婚怎麼辦

法律1.02W
一方提出離婚怎麼辦
一方提出離婚怎麼辦
可以雙方先協商離婚,如果不能協商,可以提起訴訟離婚。離婚糾紛經有關部門調解後,會有三種結果:
    第一,雙方當事人達成和好協議,繼續保持婚姻關係;
    第二,雙方就離婚以及子女、財產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可向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第三,調解無效,一方仍要求離婚,而他方堅決不同意,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